郑州煤电: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21 证券简称:郑州煤电 公告编号:2023-050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2月2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郑州市中原西路66号公司本部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3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658,933,029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54.0812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余乐峰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658,742,029 | 99.9710 | 191,000 | 0.0290 | 0 | 0.0000 |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658,742,029 | 99.9710 | 191,000 | 0.0290 | 0 | 0.0000 |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3、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3.01 | 邓文朴 | 658,745,429 | 99.9715 | 是 |
4、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4.01 | 陈广金 | 658,740,429 | 99.9707 | 是 |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 | 关于修订《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26,302,749 | 99.2791 | 191,000 | 0.7209 | 0 | 0.0000 |
2 | 关于修订《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26,302,749 | 99.2791 | 191,000 | 0.7209 | 0 | 0.0000 |
3.01 | 邓文朴 | 26,306,149 | 99.2919 | ||||
4.01 | 陈广金 | 26,301,149 | 99.2730 |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获有效通过;
2、议案2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议案2、3、4属于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且已经剔除董监高投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河南陆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武芳芳 张永权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经办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6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