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煤电: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月12日10点,在郑州市中原西路66号公司本部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提前已送达各位董事。会议由董事长余乐峰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9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及2024年度预计情况的议案(详见同日编号为临2024-003号公告)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分别对此类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出席会议的余乐峰、于泽阳、刘君、张海洋和邓文朴5位关联董事按规回避了表决,也未代理非关联董事行使表决权;与会的郭金陵、孙恒有、李曙衢和周晓东4位非关联董事经审议,一致同意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详见同日编号为临2024-004号公告)会议决定于2024年1月30日10点,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由本次董事会提交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及2024年度预计情况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九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二)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