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宏图:关于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19  *ST宏图(600122)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0122 证券简称:ST宏图 公告编号:2023-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停牌日期为2023年4月19日。

? 实施起始日为2023年4月20日。

? 实施后A股简称为*ST宏图。

? 实施风险警示后股票继续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股票简称:股票简称由“ST宏图”变更为“*ST宏图”

3、证券代码:仍为“600122”

4、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3年4月20日

二、实施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

1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3]17号)(以下简称“《告知书》”),已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详见《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5.2条、9.5.5条规定,上市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应当及时披露有关内容,就其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进行风险提示。公司股票于2023年4月19日停牌一天,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2023年4月20日即公司复牌之日起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实施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告知书》,根据收到的《告知书》认定情况,公司存在虚减负债的情况。其中,2020年虚减负债金额为9,747,620,373.61元,2021年虚减负债金额为9,747,620,373.61元,2020年及2021年虚减负债金额合计19,495,240,747.22元,且占该2年披露的年度期末净资产合计金额的4106.92%。该情形,属于公司披露的资产负债表连续2年存在虚假记载,资产负债表虚假记载金额合计达到5亿元以上,且超过该2年披露的年度期末净资产合计金额的50%。因此,将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第9.5.2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

2023年4月19日停牌,于2023年4月20日复牌,自复牌之日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中国证监会正式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四、其他事项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2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58.31亿元到-54.32亿元,详见公司2023年1月31日披露的《2022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临2023-004)。若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市规则》第9.3.2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在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公司自2022年4月1日起启动预重整,截至目前,法院尚未就公司重整申请作出裁定,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若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申请,根据《上市规则》第9.4.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即使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上市规则》第9.4.13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4、公司全资子公司宏图三胞高科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图三胞”)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并指定管理人,该事项导致公司丧失对宏图三胞的控制权,宏图三胞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止2022年9月30日,公司对宏图三胞的长期股权投资余额188,303.78万元、

其他应收款376,791.16万元、对其提供的担保余额87,264.24万元;公司子公司浙江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对宏图三胞预付款项144,925.49万元。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宏图三胞破产清算的实际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影响以其破产清算执行结果和会计师审计结果为准。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04-19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