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科宏3: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内容补充独立董事窗口期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400169 证券简称:江科宏3 公告编号:2024-034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内容补充独立董事窗口期违规
减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时任独立董事王家琪先生于2022 年4月8日,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票,构成窗口期买卖公司股票。现就相关事项在《2022年年度报告》中作下补充披露:
一、窗口期买卖公司股票的基本情况
王家琪先生于2022 年4月8日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 股票代码 | 成交日期 | 买/卖 | 成交价格(元/股) | 成交数量(股) |
王家琪 | 600122 | 2022年4月8日 | 卖 | 2.11 | 35000 |
上述减持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2年修订)》第十二条中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规定,构成窗口期买卖公司股票。
公司于2022年4月9日发布《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窗口期买卖公司股票的公告》(公告号:临2022-008),详细说明和解释了该违规减持的前因后果及处理结果。
二、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内容补充独立董事窗口期违规减持公司股票事项
在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中补充如下内容:
1、公司时任独立董事王家琪先生于2022 年4月8日,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票。上述减持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2年修订)》第十二条中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规定,构成窗口期买卖公司股票。
在知悉上述因为其家人私自操作股票账户的违规情况后,王家琪先生立即主动向公司汇报了违规事实,并主动向公司上缴前述窗口期违规交易获得全部收益3,3000元。
王佳琪先生于2022年4月18日收到由公司转交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推送的口头警示;于2022年7月8日收到江苏证监局《关于对王家琪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76号)。
公司于2022年4月9日发布《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窗口期买卖公司股票的公告》(公告号:临2022-008)。
三、整改情况
公司当天获悉该违规减持事项后立即列为重大事项,并第一时间作信息披露处理,同时王家琪先生主动向公司上缴违规减持所获得的收益,公司对王家琪先生进行了批评教育,完成了整改;王家琪先生已于2022年5月20日任期届满后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公司董事会向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以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一步强调了相关法律法规,同时要求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以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一步
加强关于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学习,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杜绝此类事项的再次发生。除上述内容外,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无其他补充。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