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科宏3:关于控股子公司被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公告
证券代码:400169 证券简称:江科宏3 公告编号:2024-035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被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基本情况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宏图三胞高科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图三胞”)被债权人上海配点商贸有限公司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京中院”)申请破产清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披露《关于全资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62)、2023年3月1日披露《关于全资子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3-014)、2023年3月22日披露《关于子公司破产清算债权申报及召开债权人会议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8)。
二、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进展情况
2024年8月2日宏图三胞收到南京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3)苏01破4号之一】,裁定宣告宏图三胞高科技术有限公司破产。
《民事裁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申请人:宏图三胞高科技术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年12月28日,上海配点商贸有限公司以宏图三胞高科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图三胞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已严重资不抵债且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本院申请对宏图三胞公司进行破产清算。本院于2023年2月27日裁定受理,后指定北京市中伦(南京)律师事务所与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担任联合管理人。
2024年6月11日,宏图三胞公司管理人向本院提出申请称,宏图三胞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至申请之日,无人提出重整及和解的申请,请求本院宣告宏图三胞公司破产。
本院认为,依据管理人的申请,可以认定宏图三胞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以清偿全部债务,且无重整及和解的可能,符合宣告破产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宣告宏图三胞高科技术有限公司破产。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事项导致公司已丧失对宏图三胞的实际控制权,宏图三胞2023年度不再纳入宏图高科合并报表范围,审计机构按照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3号》等规定已做相应会计处理。此次宣告破产对公司当期生产经营不产生影响。
四、风险提示
公司会及时公告该破产进展情况,是否影响公司的本期及后期利润以审计结果为准。
五、备查文件
《民事裁定书》【(2023)苏01破4号之一】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