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科宏3: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最近3个有成交的交易日(2024年9月27日、2024年9月30日、2024年10月9日)以内收盘价涨幅累计达到18.80%,根据《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异常交易波动情形。
二、 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关注问题及结论
1、 关注问题:
(1) 前期公告的事项是否取得重大进展或变化,前期披露的公告是否需要更正、补充;
(2) 是否存在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是否涉及热点概念事项;
(3) 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是否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4)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对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2、 核实对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任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核实方式:
公告编号:2024-039
4、 核实结论:
前期公告的事项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或取得重大进展或变化;未发现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不涉及热点概念事项;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可能对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市场禁入决定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告2024-027),基于决定书内容,公司前期披露定期报告存在更正的风险。
(二)公司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解释
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是交易双方在交易平台自主交易所致。
三、 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 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公司的信息披露将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刊登,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公司在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中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