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科宏3: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天风证券作为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及定期报告事前审核,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 序号 | 类别 | 风险事项 | 挂牌公司是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1 | 其他 | 持续经营不确定性风险 | 是 |
| 2 | 其他 | 财务报表追溯调整风险 | 是 |
| 3 | 信息披露 | 其他 | 不适用 |
| 4 | 其他 | 债权人对公司申请破产以及公司拟申请是破产和解事项风险 | 是 |
(二) 风险事项情况
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根据上述决定书内容,公司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根据公司披露的信息显示:公司已持续推进对所涉内容组织全面核查。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核查工作尚在进行中。相关年度财务报表的追溯调整完成后,本报告期报表数据可能会发生重大调整,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经查阅相关信息,公司存在多起诉讼案件、部分股权被冻结、失信行为以及担保事项,主办券商尚无法判断该等事项对公司造成的影响。
4、债权人对公司申请破产以及公司拟申请破产和解事项风险
公司于2026 年3月20日公告《收到法院关于债权人对公司申请破产清算通知的公告》、《关于拟开展与投资方投资合作并申请实施破产和解事项的公告》,上述事项风险情况列示如下:
(1)法院受理相关破产程序,公司股票将暂停转让。
根据《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申请其股票暂停转让:(一)被法院受理破产重整或和解;(二)被法院受理破产清算或转入破产清算程序;......” 如破产和解申请获得法院裁定受理,公司将进入破产和解程序;如破产和解申请未能获得法院裁定受理,公司将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因此,若公司触发上述情形的,公司股票将暂停转让。
(2)公司存在被法院宣告破产导致公司股票终止转让的风险。
根据《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第四十条及《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办法》第三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后,应当公告并终止股票转让,并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办理退出登记;即公司存在被法院宣告破产导致公司股票在退市板块终止转让、退出退市板块的风险。
(3)公司存在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
如未来公司被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公司将会被依法注销,存在股东权益归零的风险。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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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督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公司上述风险事项的进展。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情况,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
无。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