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花科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严格履行应尽的职责和义务。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余春宏先生、郑垲先生和董事邢跃宏先生组成,其中召集人余春宏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独立董事比例及选举程序也均符合相关法规和政策性规定的要求。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四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2年4月21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题:1、2021年年报审计工作及关键审计事项沟通;2、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3、2021年年报全文及摘要;4、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5、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工作报告;6、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7、关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度审计报酬和续聘的议案;8、兰花科创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汇报;9、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0、关于统一销售公司控股股东兰花集团公司所属煤矿煤炭产品的议案;11、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12、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13、关于固定资产报废的议案;14、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关于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15、关于确认关联方名单的议案。2022年7月12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关于对山西兰花华明纳米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旧厂区整体关停搬迁损失补偿的议案;2、关于调整公司安全费用提取标准的议案;3、关于调整部分应收款项信用损失计提比例的议案。2022年8月18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2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2022年半年报报告全文及摘要;2、关于资产报损的议案。
2022年10月26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2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2、关于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议案;3、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4、关于对华明纳米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旧厂区整体关停搬迁损失补偿的议案。
三、2022年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2年,公司审计委员会重点围绕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的编制、审计、披露工作,积极加强与内、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指导和监督公司内控规范体系运行和自我评价等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应有的董事会决策支持功能,促进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的不断提高。
(一)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聘请的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报告期内,我们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进行监督督促。我们与审计机构就公司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审计重点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并一同协商相关的审计时间安排。在审计过程中,我们对审计工作进行了督促,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在审计期间也未发现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在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我们认真审阅并认可了审计后的公司2022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一致同意将经审计的公司 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评估并认可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中,严格遵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严谨、客观、公允、独立的履行了审计职责,尽职尽责、忠于职守,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审计工作。
鉴于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的认可,并考虑到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和完整性,我们向董事会提议,建议续聘其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指导、监督和评估公司内部控制
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了公司内控部关于公司内控工作开展、内控评价相关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审计机构信永中和关于公司内控审计情况的汇报。
通过对内部控制开展情况的了解和调查,在认真审阅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信永中和出具的《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基础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持续推进内控工作的精细化管理,确保了内控体系的规范有效运行,切实发挥了风险防控功能。目前公司暂未发现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等治理主体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协调公司管理层、财务部及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会计师事务所保持了持续良好的沟通,积极协调解决审计中出现的问题,充分发挥监督功能,保障了公司年度各项审计工作的有序高效进行。
(四)审阅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2022年度各期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没有发现公司重大会计差错调整、以及导致非标准或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事项。
(五)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2022年的关联交易事项,对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总体评价
2022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相关规定,审慎勤勉、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在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指导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工作、审阅各期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等方面较好的履行了相关职责。我们认为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内控体系完善、治理健全规范,未发现需单独提请董事会研究讨论的违规违法、重大风险事项。
2023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坚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加强沟通协调,监督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开展,充分发挥委员会的专业职能,推动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持续优化,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促进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