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钢股份: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1日以电子邮件、传真或书面送达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监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号——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使公司财务报表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