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钢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摘牌完成暨部分股份拟解除质押的提示性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摘牌完成暨部分股份拟解除质押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诚通金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通金控”)直接持有本公司A股512,995,02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5.19%。诚通金控累计质押股票256,000,000股,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数的49.90%,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58%;本次拟解除质押股票256,000,000股,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数的49.90%,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7.58%。
一、持股5%以上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0年5月28日披露《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41),北京诚通金控投资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20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可交换债券”)于2020年5月27日完成发行,标的股票为本公司A股股票,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4亿元,债券期限为3年。
二、持股5%以上股东办理股份解除质押登记的情况
截止目前,诚通金控已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56,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质押给北京诚通金控投资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20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受托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完成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3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补充质押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81)。
公司于2023年5月29日收到诚通金控通知,本期可交换债券于2023年5月29日到期完成摘牌。鉴于本期可交换债券已到期并完成摘牌工作,诚通金控拟于近日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北京诚通金控投资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20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质押专户”中全部剩余未交换的256,000,000股股份的解除质押手续。上述股份将在解除质押后划转至诚通金控证券账户
三、持股5%以上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本次解除质押后,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诚通金控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公司将密切关注诚通金控本次股份解除质押事宜,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30日
股东 名称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 比例 | 本次解除质押前累计质押股份数量(股) | 本次解除质押后累计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 | 已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 未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 | 未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 |||||||
北京诚通金控投资有限公司 | 512,995,022 | 15.19% | 256,000,000 | 0 | - | - | 0 | 0 | 0 | 0 |
合计 | 512,995,022 | 15.19% | 256,000,000 | 0 | - | - | 0 | 0 | 0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