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钢股份: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http://ddx.gubit.cn  2023-10-12  杭钢股份(600126)公司公告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3年10月19日

目 录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注意事项 ...... 4

会议资料一: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5

会议资料二: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6

杭州钢铁股份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3年10月19日(星期四)14点30分

网络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3年10月19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3年10月19日的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

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路 178 号杭钢办公大楼九楼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读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并宣布会议开始

二、推出监票人、计票人
三、会议审议的议案
1

、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2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四、股东或股东代表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

五、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回答股东提问

六、股东或股东代表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

七、总监票人宣布表决结果

八、主持人宣布议案通过情况

九、律师发表见证法律意见

十、主持人宣布大会闭幕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注意事项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研究,提出如下会议注意事项:

一、董事会应当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

则,在会议召开过程中,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二、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自己的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

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正常程序或会议秩序。

三、股东要求在大会发言的,应在大会召开前向大会秘书处登记,并明确发

言主题,出示有效证件,经大会主持人许可,方能发言。

四、股东发言时,应当首先报告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

五、每一股东发言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同一股东第二次发言时间不得超过

3 分钟,发言次序按所持股份多少排列,临时要求发言的股东安排在登记发言的股东之后。

六、股东发言不涉及公司的商业秘密,不涉及董事会尚未形成决议的内容。

七、股东大会正在进行大会表决时,股东不进行发言。

八、公司董事会应当认真、负责、有针对性地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回答问

题的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对与公司或股东审议内容无关的质询或提问,董事会有权拒绝回答。

九、股东大会召开时,公司董事会不接受股东现场提出的临时提案,也不对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的事项进行表决。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9日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一

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的监事会主席、监事朱利剑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陈绍勋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监事会届满。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谢谢!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10月19日

附陈绍勋先生简历

陈绍勋,男,1971年2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综合科科长,浙江杭钢国贸有限公司、浙江省冶金物资有限公司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等职务。现任宁波钢铁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监事会主席,浙江钢联控股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纪委书记等职务。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二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向杭州钢铁集团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648号)核准,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68,749,995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28元,共计募集资金2,474,999,977.28元,其中人民币3.68元为发行对象钢钢网电子商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多认缴的投资款,扣除发行费用29,344,103.42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445,655,873.86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2日汇入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半山支行开立的账号为1202020029900105537的人民币账户内。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16〕177号)。另扣除验资登记费等655,896.21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444,999,977.65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在银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简称“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情况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实施以下投资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募集资金 拟投入金额

1-1宁波钢铁环保改造项目

炼钢系统除尘改造工程19,000.00

19,000.00

1-2炼铁区域除尘改造工程8,200.00

8,200.00

1-3原料场封闭工程33,000.00

33,000.00

1-4烧结机活性焦烟气净化工程43,200.00

43,200.00

2-1

紫光环保污水处理项目

盱眙县城南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及二期扩建项目

4,800.00

3,300.00

2-2

常山天马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与二期扩建工程项目

5,300.00

3,800.00

2-3

宣城市(敬亭圩)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及污水深度(提标)项目

27,800.00

10,800.00

2-4青田县金三角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15,000.00

15,000.00

2-5

福州市元洪投资区污水处理厂一期TOT项目和二期BOT项目

7,700.00

7,400.00

2-6三门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2,100.00

2,100.00

2-7德清县新安镇污水处理BOT项目8,600.00

3,800.00

2-8

甘肃宏汇高浓度酚氰污水处理站BOT项目

15,400.00

15,400.00

再生资源5万辆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项目20,000.00

20,000.00

金属材料交易平台95,000.00

95,000.00

305,100.00 280,000.00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实施情况

2019年8月8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收购杭州杭钢云计算数据中心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增资的关联交易议案》,同意以下事项:(1)因市场形势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为确保股东利益不受损,同意终止“金属材料交易平台项目”的投资,对应的募集资

金投资额9.5亿元变更投向,其中72,596.18万元用于收购杭州杭钢云计算数据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计算公司”)100%股权,22,403.82万元用于对该公司增资并以该公司为主体投资建设运营杭钢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一期;(2)鉴于公司实际募集配套资金净额24.45亿元与计划募集资金28亿元存在3.55亿元缺口,与宁波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钢铁”)“原料场封闭工程项目”投资额3.3亿资金相近,故同意该项目不再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后,募投项目合计需投入资金24.7亿元,尚存在的0.25亿元资金缺口,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补足。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 拟投入金额募集资金累计 实际投入金额项目 进度

1-1

宁波钢铁环保改造项目

炼钢系统除尘改造工程19,000.00

11,267.30

已结项

1-2炼铁区域除尘改造工程8,200.00

8,200.00

1-3 烧结机活性焦烟气净化工程 43,200.00

29,507.82

1-4

宁波钢铁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1,152.90

2-1

紫光环保污水处理项目

盱眙县城南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及二期扩建项目

3,300.00

3,300.00

已结项

2-2

常山天马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与二期扩建工程项目

3,800.00

3,047.91

2-3

10,800.00

宣城市(敬亭圩)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及污水深度(提标)项目

7,330.23

2-4

青田县金三角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

15,000.00

11,821.84

2-5

福州市元洪投资区污水处理厂一期TOT项目和二期BOT项目

7,400.00

7,400.04

2-6

三门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

2,100.00

1,682.08

2-7

德清县新安镇污水处理BOT项目

3,800.00

3,278.32

2-8

甘肃宏汇高浓度酚氰污水处理站BOT项目

15,400.00

15,324.93

2-9

紫光环保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9,240.00

再生资源5万辆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项目20,000.00

0.00

已完工

收购云计算公司100%股权72,596.18

72,596.18

已完成

杭钢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一期22,403.82

22,732.39

已完工

247,000.00 227,881.94注1:经公司于2021年5月12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募投项目“宁波钢铁环保改造项目”已结项,节余募集资金21,152.90万元已永久补充宁波钢铁流动资金。

注2:经公司于2020年11月10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募投项目“紫光环保污水处理项目”已结项,节余募集资金9,240.00万元已永久补充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流动资金。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收购云计算公司100%股权、杭钢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一期、再生资源5万辆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项目。前述项目结项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

1、收购云计算公司100%股权及杭钢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一期

经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终止“金属材料交易平台项目”的投资,对应的募集资金投资额9.5亿元变更投向,其中72,596.18万元用于收购云计算公司100%股权,22,403.82万元用于对该公司增资并以该公司为主体投资建设运营杭钢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一期。公司已经于2020年12月完成股权收购款项支付,实际使用募集资金72,596.18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杭钢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一期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2,732.39万元(含利息收入),拟将前述项目结项。

2、再生资源5万辆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项目

再生资源5万辆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项目已由子公司浙江新世纪再生资源开

发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陆续投资建设完成,共投入资金10,505.36万元,未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3年6月30日,该项目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拟将该项目结项。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244,500.00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合计227,881.94万元〔其中,各募投项目投入合计197,489.04万元(含利息净额328.56万元),“紫光环保污水处理项目”结项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9,240.00万元(含利息净额886.95万元),“宁波钢铁环保改造项目”结项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1,152.90万元(含利息净额2,128.04万元)〕,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净额15,259.37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31,877.43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利息净额11,915.83万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单位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半山支行

120202002990010553731,877.43

浙江新世纪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宁波银行杭州城西支行营业部

71070122000203248

31,877.43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共计31,877.43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投入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在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上述资金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并办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

六、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谢谢!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