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钢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4年3月25日以电子邮件、传真或书面送达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24年3月28日在杭钢办公大楼9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吴东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机房基础设施改造的议案》
为实现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目标,保持公司长期健康发展,公司积极布局数字经济领域,公司下属子公司浙江省数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据公司”)拟与之江实验室围绕之江实验室机房基础设施改造方面开展合作。由数据公司投资21,329.00万元(以第三方审计单位核定的最终工程结算费用为准)升级改造之江实验室机房基础设施(以下简称“项目”),项目建设完成后,投资改造形成的资产归数据公司所有,之江实验室将承租升级改造后的之江实验室机房基础设施并支付租金,租期5年。租赁期届满且之江实验室付清租赁费用后,数据公司投入形成的基础设施归之江实验室所有。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披露的本公司公告《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机房基础设施改造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6)。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