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健米业: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现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放弃对参股公司中南粮油食品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的增资优先认购权是基于自身发展定位和整体发展战略规划而做出的审慎决策,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同时,本次放弃增资优先认购权涉及到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放弃参股公司的增资优先认购权。
二、关于子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下设子公司新增与关联方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分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发展所需,可以充分发挥协同效应,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该关联交易的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主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在决策审议程序上客观、公允、合规,我们同意新增上述日常关联交易。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凌志雄、胡 君、周志方
2023年4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