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健米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27 证券简称:金健米业 编号:临2023-43号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的规定,对原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变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且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收益的追溯调整。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将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从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情况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通知及相关文件精神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且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別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通知对会计政策予以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別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七、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八、备查文件
1、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3、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
4、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