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健米业: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7-27  金健米业(600127)公司公告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7月23日发出了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7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6人,董事长苏臻先生主持本次会议,董事李子清先生、杨乾诚先生和独立董事凌志雄先生、胡君先生、周志方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会成员及其他高管以通讯方式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湖南金健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向湖南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金健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拟向关联方湖南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借款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用于补充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本次借款期限为5个月,借款利率与湖南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向银行借款的利率保持一致。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司编号为临2024-35号的公告。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六次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会议形成决议意见:1、本次关联交易是借助关联方在融

资渠道的优势,按照市场化原则开展,湖南金健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与湖南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公司约定的借款利率与市场化同期利率基本一致,且本次借款上市公司无需为湖南金健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相应的抵押或担保。故本次关联借款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2、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因涉及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关联董事苏臻先生、杨乾诚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本次关联借款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7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