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健米业:关于财务总监离职暨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财务总监辞职暨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于财务总监的辞职情况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健米业”)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李军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李军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其辞任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公告日,李军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李军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且本次财务总监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规范运作和日常生产经营。
李军先生在公司担任财务总监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他为公司发展付出的辛勤努力和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财务总监的聘任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根据公司工作需要,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九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黄思苗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截至公告日,黄思苗女士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件,未发现有《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情况。
三、备查文件
1、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6日
附件:
个人简历
黄思苗,女,1983年5月出生,汉族,湖南醴陵人,中共党员,管理学硕士,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历任中信地产湖南公司财务负责人(兼纪检监察室主任)、平安不动产华南(中)区投后管理副总监(其中2019年至2021年兼平安不动产长沙公司财务负责人)。
截至公告日,黄思苗女士未持有金健米业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