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业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弘业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马宏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参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7)。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罗凌女士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参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8)。
五、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计划额度的议案》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参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计划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9)。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的议案》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参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0)。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议案》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参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
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1)。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参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3-032)。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