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豪弘业:临2025-013-苏豪弘业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5-04-29  苏豪弘业(600128)公司公告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

日在南京市中华路

号弘业大厦12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全体监事推选沈俊华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4名,实际参会监事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会议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并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发表书面审核意见

监事会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通知要求,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过程、审核程序、记载内容进行了充分了解,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由董事会组织编制,并已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表决通过。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中有关保密的规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会议表决结果: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各项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本次计提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议表决结果: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并对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书面审核意见

监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通知要求,对公

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过程、审核程序、记载内容进行了充分了解,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由董事会组织编制,并已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中有关保密的规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会议表决结果: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特此公告。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