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豪弘业: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通知于2026 年9 月24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 年10 月9 日以现 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马宏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6 名,实际出席董事6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苏豪弘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出售所持参股公司部分股票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参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所持参股公 司部分股票的公告》(临2026-050)。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参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 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临2026-051)。
特此公告。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10 月10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