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极集团:独立董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8-25  太极集团(600129)公司公告

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听取了公司的相关说明,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

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按照金融监管部门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相关标准,提供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管控措施到位,能够有效管控金融业务风险,公司与财务公司发生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使用不超过2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规定。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短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在执业过程中能够认真履行职责,具有良好的业务水准和职业道德。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陈通先生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董事会独立董事:沈翎 熊少希 田卫星 何洪涛 吴 宪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8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