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信通:关于下属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融资租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融资租赁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电飞华通信有限公司,拟开展“西南云网产业园数据中心项目”,根据项目的开展与资金的投入安排,拟与国网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租赁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租赁期限为60个月。
? 本次交易对方国网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下属企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未与同一关联人国网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进行除日常关联交易外的关联交易,未与不同关联人之间进行融资租赁关联交易。
?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融资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的原则,融资租赁业务参照当前市场水平并充分考虑优化公司融资成本,最终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且不高于同等条件下市场平均定价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4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融资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电飞华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飞华”)依托西南云网产业园开展数据中心建设运营业务,为拓宽融资渠道,拟与国网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网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拟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租赁方式为直接租赁,交易标的为西南产业园数据中心设备等,融资租赁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租赁期限为60个月。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国网租赁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的融资租赁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因此,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43.85%的股权;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为其唯一股东,持有其100%的股权;国网租赁实际控制人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国网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综合保税区)亚洲路6865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1-1-504-C
法定代表人:李英注册资本:1,321,206.342978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融资租赁业务;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充电控制设备租赁;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特种设备出租;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船舶租赁;企业管理咨询;酒店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投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中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
(三)主要财务指标
国网租赁 | 2022 | 2023 | 2024 |
总资产(亿元) | 1,586.15 | 2,003.99 | 2,107.90 |
净资产(亿元) | 212.71 | 258.16 | 267.32 |
营业收入(亿元) | 72.54 | 71.52 | 74.26 |
利润总额(亿元) | 20.11 | 17.10 | 16.31 |
净利润(亿元) | 14.94 | 12.95 | 12.37 |
注:2024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融资租赁合同主要内容
1.甲方(出租人):国网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乙方(承租人):北京中电飞华通信有限公司
3.租赁方式:直接租赁
4.租赁物件:西南产业园数据中心设备等
5.融资租赁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
6.设备场所:租赁物件实际使用场地
7.租赁期限:60个月,自起租日开始计算
8.租赁利率:首年融资租赁利率为3.8985%(含税),以后每年1月1日根据最新公布的LPR调整租赁利率,最终融资租赁利率以签订合同为准。
(二)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的原则,融资租赁业务参照当前市场水平并充分考虑优化公司融资成本,最终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且不高于同等条件下市场平均定价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拓宽融资渠道,解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本次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子公司此次与关联方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且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符合实际业务开展需要,且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按照相关审议程序,将《关于下属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融资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4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融资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奔先生、倪平波先生、王伟先生、崔传建先生回避本议案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21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融资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六、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与未同一关联人国网租赁进行除
日常关联交易外的关联交易,未与不同关联人之间进行融资租赁关联交易。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五)融资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