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啤酒: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2-12-03  重庆啤酒(600132)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0132 证券简称:重庆啤酒 公告编号:2022-046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2月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四

季酒店五楼蓝宝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6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344,166,56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71.1130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召集人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由代董事长Gavin Brockett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

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代董事长Gavin Brockett先生、董事AndrewEmslie先生、Lee Chee Kong先生、Chin Wee Hua先生、吕彦东先生,独立董事袁英红女士、盛学军先生、朱乾宇女士,董事候选人Jo?o Abecasis先生(本次会议后当选)出席了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监事会主席匡琦先生、监事黄敏麟先生、陈昌黎先生出席了会议;

3、总裁Lee Chee Kong先生,副总裁Chin Wee Hua先生,董事会秘书邓炜先生出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Jo?o Abecasis先生为嘉士伯重庆啤酒有限公司董事的议

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344,079,66499.974727,1000.007859,8000.0175

2、 议案名称:关于嘉士伯重庆啤酒有限公司2022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344,166,564100.000000.00000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53,783,846100.000000.00000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办理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344,165,26499.999600.00001,3000.0004

5、 议案名称:关于增加佛山啤酒生产基地项目投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344,166,564100.000000.000000.000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6.01Jo?o Abecasis先生342,919,39099.6376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2关于嘉士伯重庆啤酒有限公司2022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53,782,675100.000000.000000.0000
3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53,782,675100.000000.000000.0000
4关于2023年度办理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53,781,37599.997500.00001,3000.0025
6.01Jo?o Abecasis先生52,535,50197.6810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议案三关联交易事项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嘉士伯及其关联方,因此关联股东嘉士伯啤酒厂香港有限公司和嘉士伯重庆有限公司进行了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重庆)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林涛、黄倩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受疫情防控影响,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中伦(重庆)律师事务所吴林涛律师、黄倩律师通过视频的方式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3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