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高新: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预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范围内各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有关资产进行了预期信用损失评估和减值测试,对可能减值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023年半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金额20,675.75万元,其中:
信用减值损失16,029.91万元、资产减值损失4,645.8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计提金额 |
一、信用减值损失 | 16,029.91 |
其中: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3,564.94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2,639.02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190.22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16.17 |
二、资产减值损失 | 4,645.84 |
其中: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4,645.84 |
合计 | 20,675.75 |
注:减值金额负数表示冲回。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金融资产相关项目按照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公司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包含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租赁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等。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测试与估计。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经测算,公司本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6,029.91万元。其中:对应收账款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3,564.94 万元,对其他应收款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639.02万元、对应收票据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6.17万元,转回长期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190.22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对合同资产按照金融资产相关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经测算,公司对已完工未结算建造工程款项及质保金等形成的合同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4,645.84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3年半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20,675.75万元,将减少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总额20,675.75万元,减少公司2023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485.07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能够合理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有关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有助于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2023年6月
30日的财务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