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高新:关于提前赎回“东湖转债”的提示性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赎回“东湖转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9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东湖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东湖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在册的“东湖转债”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东湖转债”。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披露了《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赎回“东湖转债”的公告》。公司将尽快披露实施“东湖转债”赎回的相关公告,明确有关赎回程序、价格、付款方式及时间等具体事宜。
● 投资者所持“东湖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
5.71元/股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元/张加当期应计利息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 公司特提醒“东湖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以避免可能面临的投资损失。
一、“东湖转债”提前赎回的有关事项
公司股票自2023年10月19日至2023年11月9日,连续16个交易日内已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东湖转债”当期转股价格5.71元/股的130%(即不低于7.423元/股),根据《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东湖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2023年11月9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东湖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东湖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在册的“东湖转债”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东湖转债”。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管理层指定的授权代理人负责后续“东湖转债”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赎回登记日、赎回
程序、价格、时间等具体事宜。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披露了《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赎回“东湖转债”的公告》。公司将尽快披露实施“东湖转债”赎回的相关公告,明确有关赎回程序、价格、付款方式及时间等具体事宜。
二、风险提示
1、投资者所持“东湖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
5.71元/股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元/张加当期应计利息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2、如投资者持有的“东湖转债”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提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特提醒“东湖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相关规则,注意投资风险。
三、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7-87172038
联系传真:027-87172038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