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凯胶片: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收购乐凯光电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1-03  乐凯胶片(600135)公司公告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收购乐凯光电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

的进展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交易概述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乐凯胶片”)于2023年7月1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收购乐凯光电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关联交易议案》和《关于收购乐凯光电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对其增资的关联交易议案》。公司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向中国乐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乐凯”)收购乐凯光电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凯光电”)100%股权并对其增资进行项目建设。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8日披露的《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和《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收购乐凯光电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增资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9)。

二、 进展情况

1.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收到中国乐凯出具的《关于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收购乐凯光电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的批复》(乐凯资字〔2023〕21号),根据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达的《关于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收购乐凯光电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的批复》精神,同意公司收购乐凯光电100%股权;同时收到《关于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增资乐凯光电材料有限公司的批复》(乐凯资字〔2023〕22号),同意公司在收购完成后,向乐凯光电增资2.5亿元,用于TAC3#线建设。

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发布的《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收购乐凯光电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2.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收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审字(2023)第110B027289号《乐凯光电材料有限公司二〇二二年度模拟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致同审字(2023)第110B027288号《乐凯光电材料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半年度审计报告》并进行了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发布的《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收购乐凯光电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及两个报告全文。

3.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中国乐凯委托,对乐凯光电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相关评估工作已完成并形成了评估报告征求意见稿。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相关规定,中国乐凯将于2023年11月3日至2023年11月9日就经济行为批准文件、评估机构的选聘、评估机构及评估师资质、评估程序履行情况及评估报告摘要和特别事项说明等内容进行公示,摘要如下:

(1)评估目的

为乐凯胶片收购乐凯光电100%股权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2)评估基准日

2022年12月31日。

(3)评估对象

乐凯光电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4)评估范围

乐凯光电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包括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

(5)价值类型

市场价值。

(6)评估方法

资产基础法、收益法。

(7)评估结论

本资产评估报告选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经资产基础法评估,乐凯光电总资产账面价值为26,910.11万元,评估价值为33,692.94万元,增值额为6,782.83万元,增值率为25.21%;总负债账面价值为6,060.76万元,评估价值为5,439.48万元,减值额为621.28万元,减值率为10.25%;净资产账面价值为20,849.35万元,评估价值为28,253.46万元,增值额为7,404.11万元,增值率为35.51%。

本评估结论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内有效。

(8)特别事项说明

乐凯光电在本次评估基准日后至本报告日期间获得发改委一项中央预算内投资3,167万元财政补贴批复,目前该笔资金尚未到位。根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的使用需要满足监管的要求,如果项目资金的使用不符合监管要求,应当核减、收回或者停止拨付投资补助。因此,中央预算内投资3,167万元最终确认需要满足资金使用的相关条件。提请报告使用方按国资相关政策法规对该笔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款进行处理,保证国有资产不受损失。

上述资产评估结果将依照国有资产评估管理的相关规定履行公示、备案程序。最终评估结果以有权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备案结果为准。

4.本次交易的收购协议尚未签订。

5.本次交易尚需完成公司股东大会审批等有关程序,目前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

公司将根据本次收购事项的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相关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