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凯胶片:关于将募集资金专户转为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2

查股网  2024-03-14  乐凯胶片(600135)公司公告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募集资金专户

转为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4年3月13日召开九届十三次董事会和九届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募集资金专户转为募集资金专用结算账户的议案》。为提高公司银行账户使用效率,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要求,公司拟将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保定分行”)开设并将已按计划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专户转为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0年1月,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乐凯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672号)批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4,773,082股,每股发行价6.3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49,999,993.98元,扣除发行费用13,413,465.4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36,586,528.51元。该笔资金于2020年1月17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勤信验字【2020】第0004号《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该笔募集资金(以下简称“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计划用于“医用影像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及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其中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申请和审批手续进行了严格要求,保证专款专用。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募集资金专户设立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17日召开了九届四次董事会和九届三次监事会,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收购乐凯光电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关联交易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原募投项目“医用影像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拟投募集资金中的28,253.46万元收购乐凯光电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凯光电”)100%股权。2023年12月29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同意公司在商业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收购乐凯光电材料有限公司股权项目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2024年1月18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中国银行保定分行就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四、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情况

2024年1月26日,公司通过中国银行保定分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完成了收购乐凯光电100%股权项目股权转让款28,253.46万元的支付,该募集资金专户按计划使用完毕。

五、募集资金专户转为募集资金专用结算账户的情况

鉴于收购乐凯光电100%股权项目的募集资金已按计划使用完毕,为提高银行账户使用效率,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拟将在中国银行保定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转为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届时公司与中信证券、中国银行保定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随之终止。截至2024年3月13日,该账户余额0元。

本次募集资金专户转为专用结算账户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行

开户行账号
对应项目名称初始存放金额

2024

日余额

中国银行保定分行

101038568112

收购乐凯光电100%股权项目

28,253.46 0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上述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不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特此公告。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