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凯胶片:关于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部分提前归还的公告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部分提前归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乐凯光电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凯光电”)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中的15,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该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8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5)。
乐凯光电于2024年10月30日、2024年12月26日累计提前归还人民币1,95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和2024年12月26日披露的《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部分提前归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2024-074)。
根据资金安排,乐凯光电于2025年1月20日再次提前归还人民币1,20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