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明诚:关于公司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1-11  *ST明诚(600136)公司公告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6月5日,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当代文体”)收到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武汉中院”)送达的《决定书》[(2023)鄂01破17号],裁定受理天风天睿投资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破产重整期间的管理人。(详见公告:临2023-061号)

2023年10月13日,公司、管理人与湖北联投城市运营有限公司、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久银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国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详见公告:临2023-098号)

2023年11月2日,公司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详见公告:临2023-103号、104号)

2023年11月10日,武汉中院裁定批准《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终止当代文体重整程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的相关规定,现就《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申请裁定批准重整计划

2023年11月2日,公司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第二次债权人会

议表决通过了《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六条之规定,当代文体向武汉中院提交了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2023年11月10日,公司收到武汉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3)鄂01破17号之一],裁定批准当代文体《重整计划》,终止当代文体重整程序。

二、《民事裁定书》的主要内容

武汉中院作出的《民事裁定书》[(2023)鄂01破17号之一]主要内容如下:

“本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各表决组均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时,重整计划即为通过。经审查,当代文体重整计划草案制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内容不损害各表决组中反对者的清偿利益,关于企业重新获得盈利能力的经营方案具有可行性。当代文体申请批准重整计划,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批准当代文体重整计划;

二、终止当代文体重整程序。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三、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影响

武汉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重整计划》由公司负责执行、管理人负责监督。

根据《重整计划》的债权调整与受偿方案、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及经营方案,公司清偿债务等执行重整计划的行为将对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和2023年末净资产等产生积极影响,具体数据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为准。

通过《重整计划》顺利实施与落地,公司资本结构将得到优化,财务状况将得到较大改善,持续盈利能力将得到加强,公司价值将得到进一步体现,为全体出资人及债权人提供预期更好、质效更高的回报。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已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若公司不能执行或不执行重整计划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法院有权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宣告公司破产。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3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二)公司本次重整可能存在因重整投资人筹措资金不到位等无法按照协议约定履行投资义务的风险。

(三)本次重整中转增股本所涉及的除权(息)相关事宜尚未确定,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进一步充分论证,待除权(息)安排明确后将及时发布公告。

(四)由于公司2022年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462,353.82万元,且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9.3.2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3年4月28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时,由于公司还存在持续经营、违规担保以及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等问题,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9.8.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即使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如公司出现《上市规则》9.3.11条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详见公告:临2023-048号)

(五)若本次重整得以实施完成,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预计将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可能变更为湖北联投城市运营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可能变更为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情况并根据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网站及报刊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1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