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明诚:公司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公告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的可执行性,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后,同意公司对《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序号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原条款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修订后条款 |
1 |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五)能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执业质量记录,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与证券期货业务相关的行政处罚; |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五)能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执业质量记录; |
2 | 第六条 公司审计监察部、计划财务部协助审计委员会进行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审计工作质量评估及对审计等工作进行日常管理;拟订相关工作制度、安排审计业务约定书的签订与执行、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完成约定的工作、收集整理对会计师事务所工作质量评估的相关信息、与会计师事务所日常沟通联络以及协助提供内、外部管理机构需要的与会计师事务所相关的其它信息。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等相关信息的对外披露。 | 第六条 公司审计部门、财务部门协助审计委员会进行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审计工作质量评估及对审计等工作进行日常管理;拟订相关工作制度、安排审计业务约定书的签订与执行、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完成约定的工作、收集整理对会计师事务所工作质量评估的相关信息、与会计师事务所日常沟通联络以及协助提供内、外部管理机构需要的与会计师事务所相关的其它信息。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等相关信息的对外披露。 |
除上述修订外,原《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以上修订条款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8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