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莎股份: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公告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控股股东浪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解除持有本公司质押股份200万股和300万股两笔,占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2.05%。
? 截止本公告日,控股股东浪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2700万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65.07%。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7.77%。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3年6月15日接到本公司控股股东浪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告知函,告知了关于该公司解除持有本公司质押股份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格式指引第四十六号(2019年10月25日修订实施)相关规定,现将本次控股股东持有股份解除质押情况公告如下:
1、该公司分别于2019年12月4日、2019年12月11日将持有浪莎股份其中的300万股、200万股股份质押给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用于质押借款担保。质押到期和质押融资资金已归还,于2023年6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上述
两笔合计所持浪莎股份500万股解除质押手续。
2、本次解除质押情况
股东名称 | 浪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本次解质股份(股) | 5,000,000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12.05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5.14 |
解质时间 | 2023年6月14日 |
持股数量(股) | 41,495,355 |
持股比例(%) | 42.68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股) | 27,000,000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65.07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27.77 |
特此公告。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6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