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莎股份: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公告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持股5%以上股东西藏巨浪科技有限公司解除持有本公司质押股份100万股,占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18%。
? 截止本公告日,西藏巨浪科技有限公司累计仍质押本公司股份1828.44万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94.79%。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8.81%。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接到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西藏巨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告知函,告知了关于该公司解除持有本公司质押股份情况。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本次持股5%以上股东持有股份解除质押情况公告如下:
1、该公司分别于2016年12月22日、2017年3月27日,将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中的1381.44万股办理了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2017年8月2日又办理了补充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即将持有本公司286万股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补充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2017年12月7日再次办理了补充股票质押
式回购交易,即将持有本公司317万股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再次追加补充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2023年12月21日办理了所持本公司1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手续。
2、本次解除质押情况
股东名称 | 西藏巨浪科技有限公司 |
本次解质股份(股) | 1,000,000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5.18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1.03 |
解质时间 | 2023年12月21日 |
持股数量(股) | 19,288,888 |
持股比例(%) | 19.84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股) | 18,284,400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94.79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18.81 |
特此公告。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12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