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旅: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6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公司独立董事翟进步先生任期届满,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同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窦超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一致。
被提名人简历:
窦超,男,1990年9月生,会计学博士学位,中共党员。现任中央财经大学副教授、北京帕克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知鱼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持有本公司股份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
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青旅独立董事关于提名窦超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意见》。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在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拟于2023年7月7日(星期五)下午14:30在公司2009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一日
附件: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专项说明
因公司独立董事翟进步先生任期届满,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同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窦超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一致。
经过对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专业经验和职业操守等情况的详细了解,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如下专项说明: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认为窦超先生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关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同意将选举窦超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