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旅: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7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董事。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乌镇公司与浙江顶度公司签署运营服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