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源3:关于2022年度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证券代码:400159股票简称:西源3公告编号:临2023-046号
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一、前期差错更正的原因
1.公司与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之间违约金2020年4月24日,公司与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委托其代理本公司与重庆城市交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之间股权转让纠纷一案[案号:(2020)渝仲字第62号],合同约定“律师代理费的收取及支付方式由双方另行商议”。随后,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与公司签订《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城市交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仲裁案件的委托代理合同之补充合同》(以下简称“补充合同”),补充合同约定律师代理费金额为固定金额3,000,000.00元,同时补充合同约定了延迟支付条款:“甲方(指本公司,下同)应当按照本补充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律师代理费,若甲方逾期支付本补充合同项下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按照逾期未支付费用总额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直至甲方支付完毕全部费用时止。”
公司根据相关协议于2021年财务报表中记入5,430,000.00元违约金。2022年初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管理层人员变动,在披露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过程中未能及时发现该事项。公司现任管理层筹备披露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过程中对历史债权、债务进行逐项核查,发现相关违约金约定事项。经测算,违约金折合年化比例为182.5%,公司认为违约金约定显失公允,应就2021年财务报表中记入的违约金5,430,000.00元进行追溯调整。
2.重庆市交通设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57.50%股权执行款所涉53,317,444.70元
2021年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公开拍卖公司持有重庆市交通设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57.5%的股权,成交价为395,756,760.00元,支付国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342,029,886.30元,执行费409,429.00元,剩
余53,317,444.70元支付至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9月9日收到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支付执行款53,317,444.70元,公司就相关款项账面确认为对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其他应收款。
公司了解到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重庆城市交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交的《参与分配申请书》,已于2021年12月31日前支付申请人重庆城市交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50,000,000.00元。公司2021年确认其他应收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款项进行更正同时冲减对重庆城市交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其他应付款50,000,000.00元。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2022年度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准确、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同意本次2022年度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四、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度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及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2022年度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希望公司进一步加强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管,杜绝该类事件的发生。
五、监事会关于2022年度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意见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及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前期差错更正事项,同时提醒公司管理层及相关财务人员进一步加强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管,杜绝该类事件的发生。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2022年度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意见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西部资源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说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对西部资源2022年度财务报表的差错更正情况。
七、具体的会计处理公司对与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交易事项进行了追溯调整,2021年调减其他应付款5,430,000.00元,同时调减营业外支出5,430,000.00元,未分配利润相应增加5,430,000.00元。公司对重庆市交通设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57.50%股权执行款所涉53,317,444.70元事项进行了追溯调整,2021年调减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余额50,000,000.00元,同时调减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余额1,000,000.00元,相应调增信用减值损失1,000,000.00元和未分配利润1,000,000.00元。
八、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上述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如下:
受影响的项目 | 调整前 | 调整额 | 调整后 |
受影响的项目 | 调整前 | 调整额 | 调整后 |
营业外支出 | 122,966,764.11 | -5,430,000.00 | 117,536,764.11 |
其他应付款 | 949,804,555.88 | -55,430,000.00 | 894,374,555.88 |
其他应收款 | 64,235,790.41 | -50,000,000.00 | 14,235,790.41 |
信用减值损失 | -13,836,627.64 | 1,000,000.00 | -12,836,627.64 |
期初未分配利润 | -1,630,778,390.80 | 6,430,000.00 | -1,624,348,390.80 |
九、备查附件目录
1、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4、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