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发集团:十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十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3日以电子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收到表决票13张,实际收到表决票13张,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公告: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1。
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保荐人专项核查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