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发集团:十一届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以电子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0日以电子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收到表决票13张,实际收到表决票13张,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公告: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65。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4-066。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上述议案一、议案二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特此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0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