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发集团: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查股网  2024-11-06  兴发集团(600141)公司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四年十一月十一日

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4年11月11日(星期一)14:30会议地点:

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沿江大道188-9号兴发大厦3307室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会开始,宣布出席会议股东、董事、监事、高管以及见证律师情况

二、推选计票人和监票人

三、介绍人宣读议案

四、股东讨论并审议议案

五、股东进行书面投票表决

六、统计现场投票表决情况

七、宣布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八、由见证律师宣读为本次股东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九、签署会议文件

十、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会结束

会议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兴发集团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就会议须知通知如下,望参加本次会议的全体人员遵守。

一、本次会议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会议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为保证本次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对于干扰会议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本次会议的会务事宜。

四、股东到达会场后,请在“股东签到表”上签到。股东签到时,应出示以下证件和文件: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持股凭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五、股东参加本次会议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

项权利。

六、要求发言的股东,可在会议审议议案时举手示意,得到主持人许可后进行发言。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议案表决开始后,会议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七、本次会议对议案采用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

八、本次会议表决票清点工作由四人负责,出席股东推选两名股东代表参与表决票计票工作,监事会推选一名监事并和现场见证律师共同参与表决票监票工作。

会议内容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前任审计机构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年限已达到最长连续聘任期限,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经竞争性谈判及审慎决策,公司拟改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注册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石文先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16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244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16人。

3.业务信息

2023年经审计的总收入215,466.6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5,127.83万元,其中证券业务收入56,747.98万元。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1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6,115.39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7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达8亿元,近3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审众环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最近3年,中审众环受到行政处罚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明璀,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从事审计工作24年,2002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年签署或复核了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夏才渠,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从事审计工作13年,2011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年签署或复核了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刘起德,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从事审计工作,2009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年复核了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王明璀、签字注册会计师夏才渠、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刘起德最近3年未受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合计19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15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40万元。审计费用较上年持平。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中勤万信已连续超过10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上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聘期内,中勤万信切实履行

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顺利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中勤万信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年限已达到最长连续聘任期限,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经竞争性谈判及审慎决策,公司拟改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与前后任会计师进行沟通的情况

公司已就该事项与中勤万信进行了充分沟通,中勤万信对变更事项已明确知悉并确认无异议。中审众环和中勤万信均表示,将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等相关规定,充分做好相关沟通工作。公司对中勤万信多年来为公司提供专业审计服务表示衷心的感谢。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