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发集团: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以专项贷款和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查股网  2025-01-23  兴发集团(600141)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0141 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5-005转债代码:110089 转债简称:兴发转债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以专项贷款和自有资金

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浙江金帆达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金帆达”)通知,浙江金帆达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银行专项贷款及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2.2亿元(含本数),不超过4.4亿元(含本数)(以下简称“本次增持计划”)。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走势择机实施。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市场情况发生变化且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名称及与公司的关系:

增持主体为浙江金帆达,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非控股股东。

(二)增持主体已持有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浙江金帆达持有公司股票162,397,3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72%。

(三)本次公告前12个月内增持主体增持情况:

本次增持前12个月内,浙江金帆达未披露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增持计划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及中长期价值的认可,为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提升公司价值,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浙江金帆达决定实施本次增持。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和方式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增持。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

本次拟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2.2亿元(含本数),不超过4.4亿元(含本数)。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拟增持的股份不设定价格区间,浙江金帆达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2个月内,浙江金帆达将综合考虑市场波动、资金安排等因素实施增持计划。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行(简称“中国银行杭州分行”)向浙江金帆达提供的专项贷款及浙江金帆达自有资金。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近日,中国银行杭州分行向浙江金帆达出具《贷款承诺函》,同意为浙江金帆达增持本公司A股股份提供专项贷款支持,增持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且不超过借款人审核通过并公告实施的股票增持方案上限金额的90%。除上述贷款外,本次A股股份增持的其余资金为浙江金帆达自有资金。

(七)本次增持主体承诺

浙江金帆达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者无法完成实施的风险。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如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1.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浙江金帆达增

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根据浙江金帆达于2019年6月出具的承诺函,浙江金帆达承诺不会以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主动单独或共同谋求本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3.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