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发科技:关于控股股东收到《刑事判决书》的公告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收到《刑事判决书》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袁志敏先生送达的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其出具的《刑事判决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案件背景
公司于2022年5月27日披露《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被取保候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公司控股股东袁志敏先生因2016年涉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被深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局立案调查,2022年5月25日,深圳市公安局决定对其取保候审。
二、 案情判决情况
近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次内幕交易的刑事判决如下:
1、被告人袁志敏犯内幕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90万元。
2、对被告人袁志敏的违法所得人民币327,294.99元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三、本判决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袁志敏先生目前未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上述判决不影响公司的经营运作,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
特此公告。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