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发科技: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查股网  2025-03-21  金发科技(600143)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0143 证券简称:金发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6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熊海涛女士持有公司股份69,601,3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398%;熊海涛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16,241,3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2015%。

? 基于个人资产规划需要,熊海涛女士拟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6,36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 若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红股、增发新股或配股、转增股本、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股东持股数量或公司股份总数发生变更的,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应做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熊海涛其他股东: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非实控人且非董监高)69,601,3592.6398%大宗交易取得:57,385,999股 其他方式取得:12,215,360股

注:截至目前,熊海涛女士未持有IPO前取得的股份,其此前已将其持有的全部IPO前取得的股份转让给其一致行动人。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熊海涛69,601,3592.6398%公司股东
深圳前海博普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博普资产享盈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3,300,0000.5044%与熊海涛女士签署《一致行动人与表决权委托协议》
深圳前海博普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博普资产享盈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3,300,0000.5044%与熊海涛女士签署《一致行动人与表决权委托协议》
深圳前海博普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博普资产享盈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3,300,0000.5044%与熊海涛女士签署《一致行动人与表决权委托协议》
深圳前海博普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博普资产享盈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3,240,0000.5022%与熊海涛女士签署《一致行动人与表决权委托协议》
深圳前海博普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博普资产享盈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3,500,0000.5120%与熊海涛女士签署《一致行动人与表决权委托协议》
深圳前海博普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博普资产享盈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3,600,0000.5158%与熊海涛女士签署《一致行动人与表决权委托协议》
深圳前海博普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博普资产享盈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3,670,0000.5185%与熊海涛女士签署《一致行动人与表决权委托协议》
深圳市华宝万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宝万盈资产高恒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6,065,0000.9886%与熊海涛女士签署《一致行动人与表决权委托协议》
深圳市华宝万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宝万盈资产高恒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300,0000.0114%与熊海涛女士签署《一致行动人与表决权委托协议》
深圳市华宝万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宝万盈资产高恒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300,0000.0114%与熊海涛女士签署《一致行动人与表决权委托协议》
深圳市华宝万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宝万盈资产高恒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6,065,0000.9886%与熊海涛女士签署《一致行动人与表决权委托协议》
合计216,241,3598.2015%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计划减持数量(股)计划减持比例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合理价格区间拟减持股份来源拟减持原因
熊海涛不超过:26,360,000股不超过:1%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26,360,000股2025/4/14~2025/7/11按市场价格大宗交易、分红送转取得的股份个人资产规划需要

注: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熊海涛女士将根据后续实际需要决定是否实施本计划。本次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交易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相关减持主体不存在不得减持的情形。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督促股东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