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一东: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12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的通知。会议应到董事9名,到会董事9名,由公司董事长孟庆洪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内容如下:
1.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全票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23-025号)。
2.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推动公司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进一步完善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ESG)工作机制,故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九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相应条款 | 原内容 | 修订后内容 |
第九条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 (十四)决定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置和制定公司子公司的重组方案; (十五)其他应由董事会决议的事项及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授予的其他职权。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 (十四)决定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置和制定公司子公司的重组方案; (十五)审议公司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暨ESG(环境 社会及治理)报告; (十六)其他应由董事会决议的事项及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授予的其他职权。 |
以上议案还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12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