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发展: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2024年1月9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材料通过电子邮件、书面呈报等方式送达。
(三)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人数为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7人。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曹玫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按照审议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会前公司已向全体独立董事发出了该项议案的相关资料,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获得了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议时,独立董事就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李君彦女士审议此议案时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2)。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