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发展: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材料通过电子邮件、书面呈报等方式送达。
(三)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人数为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7人。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曹玫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为下属控股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下属控股公司廊坊市广炎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炎供热”)拟向公司关联方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以下简称“廊坊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000万元,用于采购供热用材料。该笔授信广炎供热后期以流动资金借款的方式进行启用,借款期限为12个
月,借款固定年利率为4.0%,按月付息。公司为广炎供热上述1,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广炎供热以其全部资产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其他具体条款以后续实际签订协议为准。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曹玫女士任廊坊银行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廊坊银行为公司关联人。因此本次广炎供热向廊坊银行申请授信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含本次),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廊坊银行之间的同类型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以上”。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意见:按照审议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会前公司已向全体独立董事发出了该项议案的相关资料,独立董事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了该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贷款利率定价公允合理,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次关联交易是基于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意见:本次担保及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广炎供热正常经营业务需要,有利于实现良性发展,不会对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担保各方均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本次担保事项风险可控,反担保可以保障公司利益,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贷款利率定价公允合理,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
的利益,同意上述担保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融资及担保计划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审核并签署公司(包括华逸发展、广炎供热)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不超过2亿元,并为融资提供额度不超过2亿元的担保事项所有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止(详见公司临2023-014、临2023-019号公告)。本次融资及担保金额在2023年度融资及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关联交易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曹玫女士审议此议案时回避表决。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特此公告。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