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科技术: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查股网  2023-12-29  维科技术(600152)公司公告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600152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4年1月9日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目录

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2

二、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议案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3议案二: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5议案三: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6议案四: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7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会议时间:2024年1月9日上午9点30分会议地点:宁波市柳汀街225号月湖金汇大厦20楼会议室主 持 人:董事长 陈良琴先生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主持人介绍参会的股东(股东代表)、列席的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和律师

三、开始逐项介绍议案

议案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议案二: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议案三: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议案四: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四、参会股东(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五、以举手表决方式选举2名股东代表和1名监事为监票人

六、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的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七、参会股东(股东代表)对各项议案进行表决、投票

八、由监票人代表宣布表决结果

九、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十、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在会议决议上签字

十一、出席会议的董事、董事会秘书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二、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修订后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池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股权投资;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蓄电池租赁;科技中介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分支机构:宁波市海曙区柳汀街225号20楼(一照多址)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池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股权投资;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蓄电池租赁;科技中介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一般项目:技术交流、电池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分支机构:宁波市海曙区柳汀街225号20楼(一照多址)

第六十七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公司有两位或两位以上副董事长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副董事长主持)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第六十七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公司有两位或两位以上副董事长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副董事长主持)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第六十七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2人。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2人。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一百一十三条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

第一百一十三条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
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公司有两位副董事长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履行职务。

第一百二十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百二十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第一百二十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除上述条款的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工商登记等具体事宜。本议案已于2023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中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月9日

议案二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促进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化,公司根据最新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管理情况,对部分管理制度进行梳理,拟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具体制度细则详见公司2023年12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议案已于2023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中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月9日

议案三

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促进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化,公司根据最新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管理情况,对部分管理制度进行梳理,拟新增《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具体制度细则详见公司2023年12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本议案已于2023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中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月9日

议案四

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促进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化,公司根据最新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管理情况,对部分管理制度进行梳理,拟新增《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具体制度细则详见公司2023年12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本议案已于2023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中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