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发股份:关于收到厦门市国资委批复暨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23  建发股份(600153)公司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厦门市国资委批复暨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及风险提示:

1、2023年5月22日,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发集团”)收到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厦门市国资委”)出具的《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建发股份、联发集团收购美凯龙29.95%股份事宜的批复》(厦国资产〔2023〕109号),同意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发股份”)、联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发集团”,建发股份控股子公司)收购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凯龙”)控制权方案。

2、2023年1月13日,公司与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凯龙”)控股股东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星控股”)、美凯龙实际控制人车建兴先生共同签署《股份转让框架协议》,公司拟收购美凯龙29.95%的股份;2023年1月17日,公司与红星控股、车建兴先生共同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与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车建兴先生关于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2023年4月26日,公司、联发集团与美凯龙控股股东红星控股、美凯龙实际控制人车建兴共同签署《关于<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补充协议》”)。2023年1月14日、2023年1月18日、2023年1月30日、2023年2月25日、2023年3月25日、2023年4月13日、

2023年4月28日,公司就重组的进展情况披露了相关公告,具体详见上述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2023-010、2023-012、2023-014、2023-015、2023-030、2023-032)。

3、本次股份转让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初步测算,本次股份转让预计将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本次股份转让以现金方式进行,不涉及建发股份发行股份,也不会导致建发股份控制权的变更。

5、本次股份转让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2023年5月22日,建发集团收到厦门市国资委出具的《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建发股份、联发集团收购美凯龙29.95%股份事宜的批复》(厦国资产〔2023〕109号),同意公司、联发集团收购美凯龙控制权方案。

二、风险提示及其他情况说明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及《股份转让补充协议》的相关约定,本次股份转让安排、定价、对价支付及股份交割安排、交割后事项等主要条款目前尚未生效,尚待公司内部审议程序通过、且不存在对本次股份转让提出导致交易障碍的异议的条件成就时生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次股份转让尚需公司内部程序决策通过、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履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份转让过户登记等程序,具有重大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鉴于目前红星控股所持美凯龙股份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若无法在交割前解除标的股份上的权利限制,标的股份存在无法过户的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重组事项正在进行,中介机构相关工作尚在进行中。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并督促相关方及时披露进展,亦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尽快推进相关工作。

特此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