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发股份: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十二次会议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及立场,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涉及标的公司股权清晰,交易价格参考评估结果确定,定价公允且具有合理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林涛、陈守德、吴育辉
2023年8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