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发股份: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了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4月28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芳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过审议并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审核后认为:
1.《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报告期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
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相关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董事会根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2022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043名激励对象办理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次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解除限售数量合计为37,194,927股,该等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0年激励计划”)中3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或即将离职、1名激励对象已退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8名激励对象已离职、1名激励对象已退休,以及预留授予部分5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或即将离职,前述人员失去作为激励对象参与激励计划的资格,不符合2020年激励计划和2022年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需回购注销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同时,2020年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考核目标,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考核目标,需对上述涉及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回购注销2020年激励计划中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938.8212万股、2022年激励计划中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758.7925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