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能源: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二四年六月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6月27日(星期四)14:30网络投票的时间:2024年6月27日,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现场会议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亲贤北街9号双喜广场26层公司会议室。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络投票平台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主 持 人:董事长王广西先生
一、会议报告和议案
1.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3.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听取)4.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5.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6.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7.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9.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10.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讨论、审议各项报告和议案。
三、表决各项报告和议案。
四、宣读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五、由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受公司董事会的委托,向股东大会提交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请审议。
2023年,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能源保供和“双碳”决策部署,聚焦能源主业、扎根实业,秉持“煤电为基、储能为翼”发展战略,攻坚克难、拼搏奋进,不断夯实煤电主业基础,加快推进海则滩煤矿等重点项目建设和储能项目落地实施,全力打造“传统能源+新型储能”双轮驱动发展新格局。同时,公司深入开展“精细化管理提升年”活动,不断提升管理水平,着力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得益于煤炭业务实现较好利润,电力业务效益持续改善,公司业绩继续保持良好增长势头。
第一部分 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部门要求,认真履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所赋予的权力和职责,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提升公司质量。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保证了公司稳定运行和业绩提升,保持了公司良好发展态势,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经营管理与转型发展
(一)海则滩煤矿项目建设进展
2023年,是陕西亿华海则滩煤矿项目全面开工建设之年,也是高效建设之年。公司超前谋划、精心组织施工,全面加快项目建设,整体工程进度比计划工期提前一个月时间。项目于2023年2月冻结钻孔工程开始施工并于6月完成,完成冻结钻孔施工145,466米,井筒冻结孔创造了陕蒙地区快速施工纪录;7月井筒掘砌工程开始施工,截至2024年3月底四条井筒外壁已累计完成掘进2,862米,单井单月成井连续破百米,尤其是主立井单月掘进量最高达148米,创下了陕蒙地区近十年来大直径深立井月成井最高纪录。其中:中央回风立井、主立井、张圪崂回风立井已分别于2024年1月20日、3月5日、3月8日成功揭露3号主采煤层并掘砌到底,副立井5月下旬外壁掘砌到底;2024年计划完成四条井筒短路贯通形成临时系统和相关地面土建工程。海则滩煤矿计划2026年三季度具备出煤条件,2027年实现达产,最终实现“三年半出煤,四年建成投产”的建
井目标。目前,陕西省发改委正在全力推进《陕北侏罗纪煤田榆横矿区南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修编)》及《陕北侏罗纪煤田榆横矿区南区总体规划(修编)》编审工作,海则滩煤矿是国家能源局作为先进产能批准的项目,符合修编提升产能全部条件,在修编完成后其产能有望提升至1,000万吨/年。公司将结合有关政策要求,争取尽早实现产能提升目标。海则滩煤矿拥有优质煤炭资源量11.45亿吨,煤种主要为优质化工用煤(长焰煤、不粘煤和弱粘煤)及动力煤,平均发热量6,500大卡以上,具有资源储量大、煤种煤质优、建矿条件好、预期效益高、开采寿命长、外运条件便利等诸多优势,在充分释放产能后按2023年市场平均煤价初步测算可实现年营业收入约90亿元、净利润约44亿元。海则滩煤矿投产后,公司将全面实现煤电一体化目标,从而极大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经营业绩和核心竞争力将得到显著提升。
(二)生产经营工作
2023年,公司在深耕煤电主业,聚焦规范化、集约化、标准化建设基础上,全面加强精细化管理,开展“稳产、提质、控本、增效”等系列工作,不断推动各项工作提档升级、提质增效,牢牢稳住安全生产经营基本盘,构建企业稳健、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1.科学组织,生产建设稳产高效
(1)煤炭企业优化组织稳产提效,确保现金流供给。一是生产接续安全稳定。超前谋划,从优化生产布局、设备改造升级等方面入手,挖掘矿井生产潜能,在“三量”平衡基础上,编制完善矿井中长期生产规划,确保生产接续持续稳定。二是全力推进高产高效。充分利用各煤矿现有系统资源,引进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持续开展系统评估优化、标准区队建设、劳动组织调整和“双升”工作,单产单进水平有了较大提升,其中:华熙矿业和银源煤焦全年掘进工作面、采煤工作面同比大幅减少,兴庆煤矿单月产量和荡荡岭煤矿单月单巷掘进刷新纪录;康伟集团实施综采工作面大走向、大切眼布置,将切眼长度提高到220~250米以上,实现了高效生产。三是加快工作面智能化建设,实现了向“本质安全”转变。公司全年共建成8个智能化综掘工作面和3个智能化综采工作面,数量再创新高,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四是努力扩大资源储量。加大区域找煤力度,增加后备资源量和可采储量,延长矿井服务年限。目前,公司所属金泰源煤矿、孙义煤矿和孟子峪煤矿边角夹缝资源申请增扩面积5.334平方公里,预估资源量2,288万吨,已经列入山西省“十四五”矿产总规开采规划,其中:金泰源煤矿、孟子峪煤矿已通过山西省自然资源厅核实并等待按时序出让,孙义煤矿正在积极配合山西省自然资源厅进行资源核实工作。
(2)电力企业抢发电量多供热,努力控本增效。一是科学制订优化发电策略。从优化机组检修入手,全力以赴抢发电量,实现效益最大化。2023年,实现发电量373.4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16%。其中:周口隆达全年累计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在河南22家60万千瓦级燃煤发电机组中排名第一,张家港沙洲电力二期全年累计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在江苏12家100万千瓦级燃煤发电机组中排名第一、一期平均利用小时在江苏10家60万千瓦级燃煤发电机组中排名第二,裕中能源二期全年累计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在河南6家100万千瓦级燃煤发电机组中排名第二。二是深耕供热市场提高收益。2023年,公司所属电厂累计对外供热2,331.71万吉焦,较去年同期增加289.17万吉焦,为增效创收做出积极贡献,其中:裕中能源向郑州航空港区正式供热,满足了港区约120万平方米用热需求,并完成所属慧居热力曲梁供热改造工程建设,供热面积达140万平方米,总计供暖面积达5,100万平方米;周口隆达完成厂内外工业供汽管道建设,向周边单位供汽及周口市主城区供暖;丹阳中鑫华海热网司徒线、张家港华兴电力热网沙印线投运供汽,进一步提升了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三是积极实施机组升级改造。实施机组“三改联动”,有序推进重大技改项目,提高机组运行安全、环保和经济性,其中:张家港华兴电力完成4台机组脱硝改造;张家港沙洲电力完成一期储能调频、#1机组及公用系统DCS改造;裕中能源顺利完成#1、2发电机转子端部结构升级等工作。
(3)石化企业紧扣业务拓市场,全力提高仓储罐容出租率。一是新增13个货种仓储经营资质。在燃料油、柴油、重油、重柴油、原油货种经营许可基础上,于2023年3月完成新增汽油、石脑油、混合芳烃、航空煤油、稀释沥青等13个货种经营许可,大大拓展了业务范围。目前已具备18个货种仓储经营资质,成为国内仓储经营货种最多的企业之一。二是积极开发优质客户,全力拓展仓储业务。协助客户做好通关、代理等工作,积极维护优质客户,2023年仓储罐容出租率最高达83.48%。三是全面优化接卸系统效率。科学实施管线改造,合理配置管线需求,做好清罐及多货种切换作业,全年总吞吐量400.4万吨,同比增长417%。
2.开源节流,经营业绩稳步提升
(1)开源提质见成效。煤炭企业:一是煤质管理持续加强,严把设计源头、工艺选择、现场管理、煤质指标、采制化、煤质考核“六关”,组织开展全年煤质预测,确保煤质指标稳定,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二是优化放煤工艺、提高尾矿利用率。华熙矿业和银源煤焦通过端头放煤、切眼放煤、后夹矸放煤等工艺,增加放煤量30万吨;挖掘尾矿增效空间,通过人工选块煤6.5万吨,增收约6,000万元。三是通过优洗优配发挥洗选效益,充分利用主力矿井坑口选煤厂洗选加工
能力,根据市场需求和用户要求,不断优化原煤洗选与配煤配售,实现了洗选尾矿深度回收和原煤产品就地加工增值,全年增效约1.3亿元。四是提能扩洗增加效益。兴庆洗煤厂技改项目顺利竣工和新安发煤矿浮选车间低灰浮精降水提质改造完成,进一步增强洗选能力和改善煤质,提高了产品附加值。五是增煤扩储提升效益。公司所属银宇煤矿、福巨源煤矿按计划恢复生产,进一步增加优质焦煤产量,同时通过井下巷探、地面补勘等工作,增加了后备资源量和可采储量。电力企业:一是主动参与深度调峰、调频,助力电网消纳新能源电量。2023年,公司所属燃煤机组参与电网深度调峰电量11.42亿千瓦时,取得调峰服务收入约2亿元,电网辅助调频服务收入约2,300万元;燃气机组积极参与电网辅助服务,获得服务收入约2,800万元。二是坚持煤、汽价格联动机制,及时提高供汽价格,丹阳中鑫华海取得江苏省最高供热指导价。同时,裕中能源、张家港华兴电力大力拓展热力用户,增加售汽量47.33万吨,增加收入约9,700万元。
(2)挖掘潜能降成本。煤炭企业:一是不断延伸可控成本管理深度和广度,通过巷道与支护设计优化、沿空留巷、严审计划控成本,累计节约成本约1.35亿元。二是强化库存管理、修旧利废,通过调剂使用闲置物资、处置报废物资等措施节约资金约1,400万元。三是陕西亿华采取设计优化、科技创新、加强投资管理、严控管理费用支出等措施,与概算相比节约投资约3.7亿元。电力企业:
一是科学合理掺烧经济煤种,降低发电成本,在保障机组安全运行前提下提高机组运行经济性。2023年,公司所属燃煤电厂累计掺烧各类经济煤种502万吨,在降低燃煤成本方面取得良好成效。二是积极开展燃烧优化调整,在实现调峰补偿收入的同时,节约锅炉低负荷稳燃改造投资约6,000万元。三是张家港沙洲电力码头#1泊位完成升等和码头船舶吃水线增加后,进一步节约了运输成本。
(3)采购控本增收益。燃料采购方面:一是把长协煤争取和兑现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成立三个专项工作组,分地区落实责任全力对接煤源。2023年,公司所属燃煤电厂共签订长协煤总量1,728万吨,实现了长协煤签订全覆盖,并不断提升长协煤兑现率,全年长协煤兑现率达80%以上。二是结合市场行情,统筹平衡市场煤、进口煤采购作为补充,有效节约了采购成本,实现燃煤成本控制最优化。三是加强来煤接卸,优化加仓方式,提升煤炭接卸效率,所属燃煤电厂滞期费同比节省约1,200万元。其他采购方面:严控非公开招标项目,严格执行框架协议采购和增加代储代销品种。煤炭、电力及储能板块其他采购总金额比预估价节省约1.8亿元,有效节省了采购成本。
(4)创新驱动助提效。公司各板块结合自身特点,聚焦重点开展科技创新,助力提质增效,实施多项科技创新成果,全年申报科技创新成果共计98项,其中:煤炭企业55项,电力企业39项,石化企业3项,储能企业1项。煤炭企业:
充填开采、切顶卸压沿空留巷、围岩注浆加固等技术应用以及浮精降水改造等科技创新,提高了煤炭资源利用率及顶板稳定性,增加了经济效益。陕西亿华通过移动放灰平台、自动井盖门开闭装置及井筒偏斜监测等技术研究应用,提高了施工安全与进度保障水平。电力企业:各燃煤电厂通过定期热解附着在空预器换热元件上的硫酸氢铵,有效减少了空预器堵塞。张家港沙洲电力通过全负荷脱硝技术研究及应用实现了全负荷脱硝;张家港华兴电力通过启动清吹时间优化研究及应用,实现天然气管道智能保护管理、解决了机组启动冒“黄烟”问题;周口隆达积极探索机组调峰潜力,通过锅炉燃烧优化调整、精准配煤等创新方案,在不增加设备投入情况下,成功实现30%额定负荷锅炉不投油稳定运行;丹阳中鑫华海创新性地攻克多个难题,#2机组创造了从燃机安装至机组投产同类型燃机最快纪录和上海电气全部燃机燃烧调整调试最快纪录,燃机首次并网至机组投产用时在国内燃机电厂位居前列。石化企业:创新工作方式取得浓盐水直排入海许可;实现多个货种同时储存、同时在不同码头装卸作业、在不同罐组之间灵活输转。储能企业:针对钒矿资源特点,确定两期建设方案、提出脱碳发电+梯级池浸湿法提钒方案、通过优化工艺降低水资源需求等工作,降低了工程投资,提高了系统运行可靠性。
(三)储能转型发展工作
2023年,公司在已形成的全钒液流电池全产业链基本架构基础上,加快推动各储能项目开工建设,全面打造和完善以大容量、长时长全钒液流电池新型储能技术为架构的储能资源整合、提纯冶炼、储能装备制造和项目系统集成、技术研发迭代等储能全产业链,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打造储能行业全产业链发展领先和龙头标杆企业。1.储能项目如期开工,有序推进生产线建设。在钒矿选冶项目上,公司所属敦煌市汇宏矿业开发有限公司6,000吨/年高纯五氧化二钒选冶生产线(一期3,000吨/年)已于2023年6月底如期开工建设,8月主厂房第一罐混凝土浇筑,9月实现办公楼封顶,11月锅炉汽包就位,一期项目预计2024年四季度投产。截至目前,该产线是国内单条规模最大、自动化程度最高、环境最友好的石煤提钒生产线,达产后将占据国内石煤提钒20%左右市场份额。在钒电池生产项目上,公司所属张家港德泰储能装备有限公司1,000MW全钒液流电池储能装备制造基地(一期300MW)致力于新一代大容量、长时长全钒液流电池及相关产品研发及生产,已于2023年6月底如期开工建设,9月完成桩基工程、主厂房第一罐混凝土浇筑,一期项目预计2024年四季度投产,达产后将占据目前国内全钒液流电池10%左右市场份额。其中:2023年3月完成了第一代32kW电池样机制造、测试和展示,2023年6月1MW试验生产线投入使用,2023年10月成功生
产首台新一代32kW电堆并完成了电堆产品定型,2023年12月完成自主研发的BMS程序测试和储能模块整装定型。2.不断获取优质钒矿资源,资源领域优势凸显。报告期内,公司通过股权并购取得了安徽省石台县龙岭钒矿采矿权,增加了平均品位0.93%、评审确认
134.74万吨的五氧化二钒资源量,进一步加大了公司在优质钒矿资源上的优势,提升了市场竞争力。目前,公司拥有的优质五氧化二钒资源量达158.89万吨,在全钒液流电池领域具有突出的上游资源优势,处于石煤提钒行业领先地位。
3.持续推动产学研合作,取得核心技术成果。一是公司所属德泰储能研究院已于2023年6月底正式揭牌运行,聘请了长沙理工大学贾传坤教授为储能研究院院长,并与长沙理工大学联合共建产学研基地,取得了10项行业领先的储能专利技术、新申报了5项新发明专利,引进了国际国内高层次、高水平储能专业技术人才,极大提升了公司在储能装备研发、电池生产与集成等方面的科研能力,为公司后续研发人才培养、科技成果产业化应用等方面提供了坚实基础。二是通过收购新加坡国立大学全钒液流电池储能科技初创公司Vnergy70%股权,获得新加坡国立大学王庆教授的全钒液流电池固态储能等多项技术专利,使公司进一步拥有了国际先进的新一代全钒液流电池储能技术,具备了在热稳定性、能量密度及成本控制等方面的明显行业领先优势,将加快实现公司在全钒液流电池储能领域的技术迭代,进一步提升在全钒液流电池市场的盈利能力、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地位。4.找准储能市场定位,做好市场拓展准备。一是整合业务应用场景,开展应用示范项目建设,充分利用公司在电源侧电厂和负荷侧煤矿的资源优势,积极探索布局光储一体化项目,形成示范效应。二是充分研判储能市场,提前研究国内外报价体系,掌握合同能源管理和EPC总承包等多种运营模式,初步形成全产业链销售网络系统。三是确定电堆制造核心材料优选合作商,建立内部供应商管理系统,完善成本管控和投标报价体系建设。四是积极寻找战略合作伙伴,在钒矿选冶和钒电池生产业务上与央企、地方国企、地方政府和行业重要客户充分接洽,为拓展市场奠定基础。
(四)安全管理工作
公司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责任落实,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考核奖惩,狠抓双重预防机制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实现了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1.强化安全责任落实
把实现“零事故”作为最坚定的目标,通过现场管控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层级落实,强化了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感与责任意识。
2.深化安全双预控机制建设一是扎实做好风险辨识评估及管控工作,保证各类风险能够及时辨识,各类管控措施具有针对性和有效性并在生产现场全面落实。二是加大隐患排查与治理力度,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跟踪整改闭环,实现安全隐患动态清零。煤炭企业:
开展了“一通三防”、顶板、防治水、机电运输专项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隐蔽地质灾害普查、“雨季三防”“冬季三防”等活动;电力企业:开展了重大节日安全专项检查、迎峰度夏(冬)专项检查、春季安全无事故、消防专项安全检查等活动;石化企业:加强高空、涉海、动火、受限空间等高危作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
3.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煤炭企业:通过强化动态检查、季度验收评比、动态达标和静态达标等有效措施,实现安全生产由管结果向管过程控制延伸。目前,公司所属9座矿井被评为“国家特级安全高效矿井”,6座矿井被评为“国家一级安全高效矿井”;5座矿井被评为“国家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矿井”。电力企业:坚持季度安全标准化集中查评,通过“策划、实施、检查、改进”的动态循环持续改进,保持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动态达标。
4.不断提高安全保障能力煤炭企业: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加快推进自动化、智能化建设步伐,实现了矿井集中控制、自动化控制和无人值守,随着智能化综掘和综采工作面不断增加,进一步提高了矿山安全保障能力。电力企业:已实现自动化控制、信息化处理,MIS系统涵盖生产各个环节;通过有序推进重大技改项目,完成了相关电力机组及公用系统改造和转子端部结构升级等系统优化工作;同时,完成安措项目108项、反措项目53项,有力提升了本质安全水平。石化企业:根据多货种经营需要优化工艺流程,实施了管线改造,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5.抓实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深入开展安全形势宣讲、事故警示教育等各类教育培训活动,不断增强安全意识、提高技术水平。煤炭企业:通过推行“安管云”、“实物+智能”型特种作业实操和“中安云”理论考试模拟系统,开展关键要害岗位专项培训、专业交叉培训。电力企业:通过开展VR体验、触电体验、安全知识竞赛及安全云平台、运行操作技能、消防、职业健康培训等活动,以及观看学习现场作业录像,实现了安全培训新体验。石化企业:针对多货种仓储,加强进出库工艺流程、操作规程等培训。2023年,公司共计完成安全教育培训553批次,累计培训39,307人次,达到了良好预期效果。
(五)环境保护工作
公司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执行国家及行业相关环保法律法规,不断强化环保意识,始终将环保工作放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要位置,各项环保排放指标均达到或优于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
1.依法依规,不断提升环保管理能力。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结合国家政策及相关规范建立健全环保和节能减排管理制度,强化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及时消除设备缺陷及隐患,确保环保设施长周期稳定运行。同时,不断完善应急管理制度和预案,定期开展与强化应急演练,处置突发环境事件能力不断提升。
2.持续投入,进一步提高环境治理能力。公司及所属各单位严格按国家及行业要求,确保环保设施运行正常,通过矿井水、生活水、除尘、脱硝等设施技术改造,在满足标准要求基础上,进一步降低了排放量。张家港华兴电力完成4台机组脱硝改造,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由50mg/m?降至20mg/m?以下,为区域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做出积极贡献。
3.提前谋划,落实环保“三同时”要求。公司在建重点项目陕西亿华海则滩煤矿建设项目提前谋划、超前安排环保设施建设,先后完成了危废品库、生活污水处理、钻孔泥浆处理等环保设施建设与投运,建立废品库4座、生活水处理池6座、处理废泥浆8,790吨,完成矿井水、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及安装招标,确保矿井建设中环保设施“三同时”。
(六)内控管理工作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要求,不断夯实基础工作,优化管理制度,再造工作流程,通过对制度和流程关键控制点的日常和专项监督,将内控管理落实到企业管理各个环节,有效提升了企业管理水平。
1.完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将新并入单位及时纳入公司内控规范管理体系,结合其内设机构相关职责,全面整理和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和流程;对内控管理手册中控制活动环节单独列出,强化了流程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体现出重要性原则,确保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全覆盖。
2.强化制度和流程动态管理。通过对制度文件前期下发、中期执行检查,到后期制度体系动态修订等方式,优化制度管理相关流程,强化制度管理全过程管控;通过强化各单位流程控制、管控措施及流程执行情况定期检查等方式,将流程管理贯穿于企业管理中,实现了制度和流程检查常态化、修订依规化,进一步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
3.确保内部控制监督与落实。将内部控制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有效结合,重点对各专业领域关键控制点进行常态化控制。从设计和运行两个方面,仔细检查流程和制度有效性,将内控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切实融入到管理实际中,通过
对管理风险点识别、关键控制点测试,做到全流程控制,进一步起到了防范和化解风险作用。
4.增强内部控制评价效果。编制下发了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各业务板块内控评价工作,从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和内部监督五要素出发,检查企业各环节设计与运行有效性,同时结合公司实际和发展需要组织开展各业务板块内控优化实施工作,梳理关键业务环节,完善相关制度、流程设计,有效地提升了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七)内部监督工作
深度融合与协同监察审计工作,通过实施专项监察、审计和“回头看”,跟进督察督办,促进了企业内部管理,确保了各项工作计划和任务目标完成质效。
1.内部监察工作全面覆盖。重点对公司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关键领域、重点环节及重大事项等方面实施了全方位、全过程监督,基本实现了监察“全覆盖”。通过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监察,及时发现和制止了各管理领域存在的潜在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有效促进了公司整体管理水平提高。
2.内部审计工作持续开展。以内部经济责任审计为抓手,完善了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和流程。重点对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等重要环节的管理和履职尽责情况,进行了客观公正的内部评价,有效激发了各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为公司管理人员选拔、任用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
3.督察督办工作精准跟踪。完善了督办机构,建立健全了重大事项、重点工作和临时性应急工作督察督办制度,主要以公司年度、月度、周工作会和临时安排事项及具体要求为重点,精准跟踪督办了涉及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电煤保供、集采集销、项目进展等重点工作。督办过程中,进一步细化了督办流程,高标准、高效率保证了各项重点工作有序推进。
2023年度,公司所属煤炭业务实现原煤产量1,297.23万吨、销量1,299.37万吨(其中:对外销售730.03万吨、内部销售569.34万吨),营业收入61.90亿元;洗精煤产量328.99万吨、销量327.60万吨,营业收入51.46亿元。公司所属电力业务实现发电量373.49亿千瓦时,售电量353.91亿千瓦时,营业收入
167.11亿元。2023年末,公司总资产1,070.8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63.87亿元;全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1.20亿元,利润总额34.2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66亿元,经营性净现金流70.25亿元。
二、召开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3年,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结合工作实际,董事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2023年3月10日,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参与表决董事8人。会议审议通过了:1.《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3.《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形成了会议决议。
——2023年4月26日,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8人,实出席董事8人,全体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听取了独立董事所作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所作的《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审议通过了:1.《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3.《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4.《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5.《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6.《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7.《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9.《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的议案》;10.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11.《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12.《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13.《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并形成了会议决议。
——2023年8月11日,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8人,实出席董事8人,全体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形成了会议决议。
——2023年9月27日,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参与表决董事8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并形成了会议决议。
——2023年10月24日,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参与表决董事8人。会议审议通过了:1.《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2.《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3.《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4.《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5.《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形成了会议决议。
——2023年12月8日,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参与表决董事8人。会议审议通过了:1.《关于2024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2.《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形成了会议决议。
三、召开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3年,根据工作需要,公司共组织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共计3次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如下:
——2023年3月27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3年5月2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听取了独立董事所作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审议通过了:1.《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3.《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4.《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5.《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6.《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7.《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8.《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9.《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10.《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3年12月25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2024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2.《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四、落实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根据年度内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要求,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全面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和事项分类整理、明确责任、积极组织、合理调度,及时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办理和执行,确保股东大会各项议案和决议的顺利执行。
年度内,公司已按照股东大会决议办理了公司名称变更、修改章程及制度、相关融资及担保事项等各项工作。
五、公司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2023年,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认真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尽诚信勤勉义务,密切关注年度内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转型发展和重大事项运作,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发表专业化意见,提出合理化建议。年度内,公司独立董事能够按时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以严谨、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判断,对继聘审计机构、年度担保预计等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对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继聘审计机构、董事和高管人员薪酬、聘任高管人员和年度担保预计等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专业作用,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提升了公司治理水平,切实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完善公司制度,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2023年,董事会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新颁布的各项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进行了修订,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同时,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文件要求,依法规范运作,完善内控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内控流程,加强内控管理和制度执行的有效性,强化规范管理和运作,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公司质量。
七、完成公司定期报告及摘要的编制、披露工作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要求,本着对投资者认真负责、客观公正的态度,公司董事会认真编制和披露了2023年度内的各期定期报告。2023年顺利完成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和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报送和披露工作,并按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指定报纸上进行了披露,定期报告的格式、内容及有关各项文件材料均符合证券监管部门披露要求。
八、做好临时公告信息披露工作
2023年,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公司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的组织与领导,不断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和程序,强化信息披露工作责任,加强内幕信息管理,细化信息披露上报、审批等工作流程,将信息披露工作层层分解、落实到位,切实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和水平。同时,公司信息披露部门相关人员在日常工作中不断强化思想认识,通过参加监管部门培训与自学相结合方式,加强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认真理解和掌握监管部门对信息披露的新规定和新要求,持续提升自身业务水平,切实做好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全年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要求,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及重要事项,进行各类事务信息披露。全年公司共发布临时性公告44次,做到了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和规范。
九、积极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2023年,面对资本市场新形势和新动态,结合发展新要求,公司高度重视并不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一是积极拓展沟通渠道,通过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电话咨询、上证E互动、公司网站等多种形式,为投资者提供有关公司信息和动态,使投资者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稳定、业绩持续增长、海则滩煤矿加快建设、储能转型有序推进和发展持续向好的基本面,积极营造公司和投资者之间的良好沟通平台。二是在日常工作中,公司信息披露部门认真做好投资者来电、来访等接待工作,对投资者咨询做到认真对待、不急不躁、
耐心解答,对个别投资者不理性电话,做到耐心解释、冷静回答,努力给投资者以满意回复,做好投资者稳定和维护工作。三是加强与媒体、投资机构、券商研究机构沟通和联系,通过接待调研、主动拜访、参加策略会等方式,形成良好互动,突出公司亮点与优势,展示公司良好发展前景,积极向市场宣传和推介公司,努力维护公司媒体及舆情稳定,进一步增强市场信心,提升市场认可度,为公司发展创造良好外部环境。
十、加强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培训学习工作
2023年,结合证券监管部门发布的新政策和新规则,公司不断加强对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学习培训工作。一是认真组织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积极参加证券监管部门组织召开的各项工作会议、专业会议、董监高人员辖区年度培训会和网络培训,通过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专项会议和培训学习,使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家新政策、证券市场发展新形势和证券监管部门新要求,增强了对政策的理解和把握,提升了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提高了规范运作自觉性,全年共组织参加培训学习30次,培训学习246人次;二是加强日常学习工作,通过在董事会、高管人员会议上集中学习、印发材料、上传网站和微信推送等多种形式,加强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对证券市场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增强了诚信意识、法律意识和规范意识,提高了履职自律性、责任性与合规性,持续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与健康发展。
十一、做好公司各项股权管理工作
按照监管部门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公司认真做好年度内各项股权事务工作。一是积极与上海证券交易所联系,对年度内新任高管人员信息及时上报,完善在任董监高人员信息资料,对于离任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认真做好其持股管理;二是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持股情况加强监督,督促其认真执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持股管理办法》和锁定期承诺,规范个人持股行为,自觉做好相关自律工作,防范违规行为发生。三是积极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联系,做好年度内公司股东名册查询、分析与管理,保证了股东大会召开和股东日常沟通等工作需要。
第二部分 行业形势与可能面对风险
一、行业形势
(一)煤炭行业
2023年,世界经济低迷,国际局势复杂演变,地缘政治冲突频发,外部环
境复杂性、严峻性、不确定性上升。国内周期性、结构性矛盾较多,自然灾害频发。我国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充分发挥煤炭主体能源作用,多措并举增加供给,煤炭供应总体稳定。煤炭需求刚性增长,消费结构持续优化,在能源转型期间煤炭仍是我国最重要、最稳定、最安全、最可信赖的基础能源,作为保障能源安全“压舱石”和“稳定器”的地位不会动摇。 焦煤市场方面,年内焦煤价格呈现“V”型走势,双焦市场自二季度开始价格呈逐步下行趋势运行,下半年焦煤供需结构略有改变,市场开始逐步企稳回升,整体价格不断上行,直至年末煤价达到全年高点。动力煤市场方面,年内国内动力煤价格走势整体呈先抑后扬态势,市场整体供应相对宽松,煤炭企业扎实推进煤炭增产保供工作,煤炭产能继续释放,产量同比较快增长,进口大幅增长,供应比较充足,市场供需形势持续改善,国内动力煤供大于需的基本面未有改变。
(二)电力行业
2023年,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全国电力供需总体平衡,电力保供取得好成效。年初,受来水偏枯、电煤供应紧张、用电负荷增长等因素叠加影响,云南、贵州、蒙西等少数省级电网在部分时段电力供需形势较为紧张,通过源网荷储协同发力,守牢了民生用电安全底线。夏季,各相关政府部门及电力企业提前做好了充分准备,迎峰度夏期间全国电力供需形势总体平衡,各省级电网均未采取有序用电措施,创造了近年来迎峰度夏电力保供最好成效。冬季,12月多地出现大范围强寒潮、强雨雪天气,电力行业企业全力应对雨雪冰冻,全国近十个省级电网电力供需形势偏紧,部分省级电网通过需求侧响应等措施,保障了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2023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9.22万亿千瓦时,人均用电量6,539千瓦时;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6.7%,增速比2022年提高3.1个百分点,国民经济回升向好拉动电力消费增速同比提高。各季度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3.6%、6.4%、
6.6%和10.0%,同比增速逐季上升。
(三)储能行业
2023年,是中国新型储能实现跨越式发展的一年,也是新型储能行业迅速成长的一年。新型储能日益成为我国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的关键技术,培育新兴产业的重要方向及推动能源生产消费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抓手。新型储能发展迅速,据国家能源局消息,截至2023年末全国已建成投运新型储能项目累计装机规模达31.39GW/66.87GWh,平均储能时长2.1小时。2023年新增装机规模约22.60GW/48.70GWh,较2022年底增长超过260%,近10倍于“十三五”末装机规模。从投资规模来看,“十四五”以来,新增新型储能装机直接推动经济投资超1,000亿元,带动产业链上下游进一步拓展,成为我国经济发展新动
能。 全钒液流电池产业化进程加速,储能项目不断落地。钒电池行业已步入产业化推广阶段,技术日益成熟、产业链逐渐完备。目前钒电池核心技术掌握在中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少数国家手中,我国液流电池技术位居世界前列,随着产业链各环节技术发展逐步成熟,国内钒电池储能项目正加速落地。2023年以来,液流电池备案及中标项目总数达1.6GW/6.5GWh,是目前已投运规模的十倍以上,液流电池行业发展迅速。预计2025年新增全钒液流电池装机规模达到0.53GW,累计装机规模1.15GW;到2027年,新增装机规模将达到1.07GW,累计装机规模约2.99GW。
二、可能面对风险与措施
(一)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公司所处能源行业是国民经济重要的基础性行业,与宏观经济密切相关。目前,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严峻,影响宏观经济的不稳定因素依然较多。 应对措施:加强对所处能源行业发展的趋势研究,结合市场变化情况,调整生产经营策略,强化风险管控,不断提升风险管理水平,加强精细化管理、新技术应用和成本管控,优化产品结构,不断提高产品附加值,加快转型发展,培育核心竞争力,确保生产经营平稳有序。
(二)市场竞争风险
随着国家“双碳”重大决策部署有序推进,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和调整能源结构,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比重逐年上升,公司所处能源行业面临着淘汰落后产能、传统能源市场份额减少、竞争日益加剧的严峻形势。 应对措施:加强市场研判,准确把握市场走向,制定合理营销政策,提高产品盈利能力;进一步提升品牌优势,加大对新市场开发和现有市场维护力度,均衡安排生产和销售;同时,为应对能源结构调整,积极探索进行相关能源产业整合与储能产业转型发展,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三)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所属煤炭、电力和石化行业对安全生产要求高,面临的安全管理风险较大。 应对措施:始终把安全生产作为首要任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进一步完善生产安全管控体系,加强安全培训、隐患排查治理及应急管理工作,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及双预控体系建设,切实提高安全管控水平,保证公司安全生产与稳定。
(四)环境保护风险
随着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日趋提高,对环境保护要求愈加严格,未来需要不断
加大科技和环保投入。 应对措施:坚持依法合规和保护优先,严守生态红线,严格按照国家节能减排各项政策规定,组织和安排企业生产,坚持项目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第三部分 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年。对于公司而言,是自加压力、爬坡过坎,推动公司各项经营指标稳定增长的机遇年,是确保重点项目建设的质效年。公司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总基调,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筑牢思想基础、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基础、队伍基础,把住安全生产、征信上调两项关键,以高效生产、提质降本、科技创新、转型发展、规范管理、风险防范、改进作风为主线,确保生产经营稳健、转型发展见效、外部形象良好。
一、发展战略与经营目标
(一)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家能源安全战略和“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坚持“煤电为基、储能为翼”发展战略,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一是不断夯实煤炭、电力与石化能源产业基础,充分发挥煤电作为国家能源安全稳定器和压舱石作用,全力提升现有能源产业现代化、数字化、智能化发展水平,全面打造成为清洁、高效的综合能源企业。煤炭业务继续稳基础、提产能,着力提升煤炭安全、智能和高效生产能力,全面加快海则滩煤矿建设,力争2027年总产能规模突破2,000万吨/年;电力业务充分发挥机组容量大、可靠性高、性能先进等优势,积极扩大供热市场,保障区域电力和热力供应,并将结合火电市场形势和实际发展需要,积极对优质火电项目进行论证与推进前期工作;石化业务积极进行市场拓展和客户培育,不断挖掘项目功能潜力,拓展油品贸易业务,增加长期业务客户,提升市场竞争力。 二是在保证现有煤电传统产业基本盘稳定增长的同时,公司坚定不移地加快储能产业发展步伐,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在现有已形成的全钒液流电池全产业链基本架构基础上,将加快全钒液流电池上下游项目生产线建设,尽早实现投产见效;充分发挥研究院科技引领作用,构建自有研发团队,推动关键技术突破,助力产业化提升。同时,全力拓展外部市场,采取多
元化销售方式和多样化产品供应,提前拓展和锁定市场优质客户资源。 公司力争2025年储能产业形成规模;2027~2030年进入储能行业第一方阵,实现全钒液流电池市场占有率30%以上目标,成为储能行业全产业链发展领先和龙头标杆企业,储能板块规模与现有煤炭及电力板块规模相当,从而形成“传统能源+新型储能”双轮驱动发展的新格局,进一步将公司打造成为国内领先的综合能源供应商。
(二)2024年经营目标
公司全年计划煤炭产量1,200万吨以上、煤炭销售量1,200万吨以上、发电量375亿千瓦时以上;海则滩煤矿建设实现四条井筒井下贯通,形成通风、供电、排水系统;储能项目及相关生产线建设按计划有序落地投产。
二、全年工作重点
为确保2024年公司各项目标顺利完成,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把稳安全发展方向
一是坚持安全第一。始终将安全工作摆在生产、建设、发展的第一位,不碰安全红线、守住安全底线。持续开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活动,以案为鉴、以案促改,狠反“三违”,切实将预防为主理念落实到工作中。二是狠抓责任落实。进一步明晰各级安全责任,强化“两制”和措施落实,加强生产全过程管理,加大考核力度,切实提高履职尽责能力和执行力。三是强化现场管理。煤炭企业围绕“人、机、环、管”四要素,重点抓好薄弱区域、环节、时段、岗位安全管控,上标准岗、干标准活;持续开展系统风险评估、品牌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等工作,全力推动安全水平提档升级。电力企业强化队伍管理,从准入、责任落实、技术交底、措施执行、监督检查和安全评价等方面进一步严格把关;严格落实“两票三制”“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增强“三措两案”有效性和可操作性。重点抓好特殊、高风险作业以及机组计划检修、技改项目安全管控;落实主要领导深入现场检查指导管理规定,及时掌握、研究和解决现场实际问题。石化企业针对多油品货种、短租期仓储模式下清罐频繁的特点,制定可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做好受限空间、动火、高处、交叉作业等风险管控。建设单位重点抓好施工现场土建、安装工程平行交叉作业协调和安全措施落实。四是开展安全活动。持续抓好“安全生产月”、雨季“三防”、“百日安全”、冬季“三防”、安全生产标准化查评等活动。结合行业生产特点,突出抓好安全专项活动,科学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事故处置预案演练活动,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二)加快海则滩煤矿建设进度
全力做好陕西亿华海则滩煤矿项目建设,以“平安建设会战年”活动为抓手,全面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包保的“五个一”工作机制,责任化“落实到人”,清单化“倒
排工期”,节点化“挂图作战”。强化关键节点考核,狠抓图纸设计和施工计划,确保按计划并争取提前完成各关键节点工程进度,将“效果图”变为“实景图”;加强施工质量管控,建立内部质量管理责任制和质量责任追究制度,把控材料进场源头关,强化施工过程质量监督,尤其要对重点部位、重点项目、重要工艺、隐蔽工程等实行全方位、全过程旁站,对控制性工程、关键工序实行定岗、定责、定人;严格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确保项目总工期按计划实施,投产后系统、设备运行稳定,产量达标,并为海则滩煤矿建设取得“太阳杯”“鲁班奖”目标打牢坚实基础。
(三)拓展提质增效渠道
一是广辟创收增利途径。电煤采购进一步加强与签约煤企沟通协调,深入坑口、港口对接,确保长协煤保质保量兑现到位;同时,抓好高性价比进口煤采购,提高掺烧效益。煤炭企业进一步加大找煤力度,探明煤炭存量,努力增加优质煤可采储量,增强发展后劲;提前预判煤质变化、产量情况等因素,动态测算洗选效益,合理调整洗选策略,坚持调配、配洗、配售相结合,加大优洗优配、中煤回洗、煤泥再浮力度,实现应洗尽洗、精洗细洗。电力企业科学制定发电策略,做好电量、电价争取和现货交易工作;加强入炉煤管理和调峰市场分析,优化报价策略,最大限度提高调峰辅助服务收益。石化企业积极争取与其他仓储服务商建立合作关系,共享资源;加快开发有使用船舶进行油品分销调配需求的柴油贸易客户。煤电板块加快推进智能化建设。煤炭企业通过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和设备系统升级改造,加快智能化工作面建设和实现无人值守,以数字化、智能化技术带动高效生产。电力企业结合火电厂控制技术、信息技术发展现状和趋势,从运行优化和检修维护两个方面探索,提升运行和设备管理水平。二是深挖节支降耗潜力。深入开展可控成本考核和成本管理专项整治,优化成本控制模式;加强废旧物资管理,提高回收、修复及利用率;科学制定储备定额,合理库存;加强煤耗、气耗管理及节能降耗工作,优化检修管理。以客户为中心,保持长期稳定合作。持续开发终端直供客户,优化用户战略布局,特别是在长协煤(气)、大宗物资等采购以及焦煤销售方面形成长期稳定合作关系。
(四)有序推进储能转型发展
一是全力抓好项目投产。选冶产线:狠抓施工管理,确保余热发电和选冶厂项目按计划竣工。抓好余热锅炉掺配煤及工艺系统调试、优化工作,重点是关键工艺、关键环节技术管理,积累经验,切实提高钒产量。电堆产线:尽快完成厂房建设和制造产线安装,确保在形成小规模储能单元生产能力基础上,尽早竣工投产。强化制造质量管控,严把质量检测关,确保制造出质量过硬的电堆产品,同时搭建生产标准和质量标准体系。不断优化电堆产品,实现持续迭代升级,根
据不同应用场景开发相应等级单体电堆产品。全面规划电堆产品配件布局,开展BMS和EMS系统开发工作,提升产品集成能力。二是全面加强市场开发。加快推进公司内部光储一体化项目建设,争取2024年上半年投入使用,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储能产品在同类应用场景的推广应用。研究储能相关政策,加强合作,全力拓展外部市场,实现钒电池产品销售目标。采取多元化销售方式和多样化产品供应,提前拓展和锁定市场优质客户资源。从系统集成入手,优选合作商,建立供应商管理体系,具备成本优势和投标报价能力。三是不断拓宽优质资源,立足长远发展,继续寻找优质钒矿资源,增加优质资源储备。
(五)提升精细管理水平
一是巩固管理成果,保持精细管理。结合精细化管理活动开展情况,对各项业务制度、流程、措施进行再梳理、再规范,建立长效机制。将精细化管理理念渗透到每个环节,取得的成果应用到实际工作中,不断创造出更大的效益和成绩。开展精细化管理经验交流和对标活动,相互学习借鉴、改进提高,适应形势发展变化,应用PDCA循环方法持续改进。二是强化规范运作,提升市场信心。按照上市公司监管要求,认真做好“三会”运作、定期报告与临时公告披露,及时修订相关规章制度,强化公司规范运作。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强化与投资者交流,通过日常接待来电和来访、业绩说明会、上证E互动回复、股东大会等多种方式,展现公司亮点与优势,加大市场宣传和推介力度,全力体现和提升公司投资价值。三是加强内控管理,做好风险防控。加强制度合规、流程规范指导,通过日常监督+专项监督的管理模式、过程+结果的评价方式,建立审计和评价问题清单制度,使内部控制工作向纵深延伸。四是提升监审质效,促进规范管理。围绕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和重要环节全面履行监督职责,将监督工作与企业全面从严管理和经营工作深度融合。紧扣公司重要决策部署、年度工作目标以及公司月度会议、专题会议安排的重要事项,深入抓好督察督办,确保各项责任事项按时有效推进。抓好安全履职尽责、招标、人事选拔任用等重大环节的监督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严谨规范。持续开展正风肃纪活动,为公司发展创造风清气正的环境。
(六)激发科技创新活力
一是增强创新责任心。居安思危,创新思维、转换理念,尽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向创新驱动型发展转向。在提质创效的同时,向科技要增长、向创新要效益,通过科技创新增强企业发展新动能,增强核心竞争力。二是找准创新切入点。强化企业科技管理创新主体地位,以科技管理创新推动提质增效。煤炭生产企业推广使用“四新”技术和设备升级改造,以现代化、数字化、智能化为赋能手段,实现高产高效和煤质稳定;电力企业通过技术改造、运行方式优化、配煤掺烧、技术交流等,挖掘机组调峰潜力,探索提升负荷响应能力新技术和节能降耗
新途径。陕西亿华将科技创新融入项目建设全过程,在设计、施工各环节开展技术攻关课题研究,以科技创新保质量、保工期、降成本、保安全,为后续稳定生产打好基础。德泰储能建立研发工作管理体制和机制,充分发挥研究院科技引领作用,推动关键技术突破,开展专利申请,保护核心技术,提升技术优势。三是营造创新良好氛围。结合行业特点及自身生产实际,实施创新驱动发展规划,优化人力、设备、时间等资源配置、加大经费投入,优化奖励分配机制,提高创新积极性;开展“五小”成果竞赛活动,提升职工创新能力;开辟与科研院校合作交流等新渠道,积极为科技创新工作提供有利条件、营造良好氛围,做好科技创新项目立项、评比工作;结合内外部科技成果技术、市场成熟度及企业自身情况,大力推广和应用科技新成果,不断提升企业经济效益。2024年,公司各项目标任务已经明确,各项工作已全面有序开展。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挑战,在证券监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在社会各界及广大投资者的关心和支持下,公司董事会将同监事会、经理层一起,带领全体员工,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守正创新、真抓实干,勇挑企业发展重任,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踔厉奋发、攻坚克难,进一步夯实能源主业基础,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构建发展新格局、开创发展新局面、实现发展新跨越。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受公司监事会的委托,向股东大会提交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请审议。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内部规章制度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充分发挥监督职能,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重大决策事项召开各次监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年度内,公司监事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检查了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财务状况,密切关注公司生产经营、资产质量、内控管理和规范运作情况。在公司日常运行中,监事会督促董事会依法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公司质量;督促经理层加强安全与生产、强化经营与管理、有序推进转型发展,维护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年度内,监事会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确保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的贯彻落实,以及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而重要的作用。
一、2023年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3年,结合公司实际,监事会共召开了3次会议:
(一)2023年4月2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出席监事3人。会议审议通过了:1.《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3.《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4.《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5.《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7.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8.《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9.《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形成了会议决议。
(二)2023年8月11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出席监事3人。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形成了会议决议。
(三)2023年10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形成了会议决议。
二、2023年监事会独立意见
(一)对公司依法运作及董事、高管人员履职情况意见
2023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依法经营、规范运作、加快推进海则滩煤矿项目建设和有序推进储能转型发展。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规定,依法行使职权,尽诚信勤勉之义务。 监事会没有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意见
2023年,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与检查,并对公司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审计报告进行了审阅,认为公司财务决算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监事会认为:通过持续强化财务管理和内部管控,加大监督与检查力度,不断提升各级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进一步加强财务工作规范性、提升财务预算与核算水平,做好资金统筹安排与合理使用,提高资金利用率,切实保障公司资金和资产安全,有效防范财务风险。
(三)对公司各期定期报告审议情况意见
2023年,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和《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各期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中,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各期定期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要求,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各报告期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各期定期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对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情况意见
2023年,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审议,监事会认为:
为保证正常还本付息、生产经营和储能转型发展资金需要,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保障还本付息、生产经营和储能转型发展需要。
(五)对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意见
2023年,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健全了覆盖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流程,并得到有效执行,保证
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规范有序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2022年度,公司经营决策程序科学合理,重点控制活动规范有效,内部控制符合监管部门相关要求,能够适应公司经营发展和抵御经营风险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对内控制度的自我评价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运行情况。
(六)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意见
2023年,监事会对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进行了审议,监事会认为: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通知执行,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对公司业务范围无影响,对以往各年度及本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也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2023年,监事会在证券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在广大股东的支持下,在董事会和经理层的大力配合下,紧紧围绕公司全年目标和任务,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充分发挥监事会监督职能,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积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质量提升。
2024年,监事会将继续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在监督工作深度、广度和力度上下功夫。一是持续加强监督与检查职能,深化开展安全生产、督察督办、集采集销、人事管理等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质量;二是持续加强内外部审计结合,特别是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与交流,按照“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工作要求,对公司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及重大事项进行全面监督,有效防范经营与管理风险,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三是持续加强监事履职主动性与积极性,不断提高监事履职意识、能力和效率,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更好地履行各项监督职能,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全力保障公司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赵引贵)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向股东大会提交《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在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忠实地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将2023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赵引贵,汉族,1966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外经贸部行政司财务处主任科员,中国驻日本大使馆经商处三等秘书,外经贸部行政事务管理局企业财务管理处副处长,商务部机关服务中心企业管理部副经理,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办公室副主任,北京世纪资源电子商务技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财务部主任,北京瑞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助理;现任北京广田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财务总监,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优炫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暂未上市)独立董事,西藏润富空气处理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财务顾问。2022年12月至今任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未受到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也没有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为此,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3年,公司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和3次股东大会,本人能够认真履行独
立董事工作职责,尽诚信勤勉之义务,均按时参加了公司召开的各次董事会,列席了股东大会。公司各次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会议决议及审议事项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重大事项未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情况。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 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参加 通讯会议次数 | 参加现场会议 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赵引贵 | 6 | 6 | 4 | 2 | 0 | 0 | 否 | 3 |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3年,公司共召开4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和1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均亲自出席各次会议,认真履行各项职责。
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各项议案未提出异议,均表示同意,没有反对、弃权情况。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1.出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情况
召开时间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2023年4月10日 | 与年审会计师就年审事项进行沟通 | 与年审会计师进行充分沟通和交流,对于会计师年度审计工作给予肯定,对其形成的公司2022年度初步审计意见表示认可 |
2023年4月26日 | 审议:1.《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2.《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3.《关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2022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4.《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5.《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6.《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7.《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 认真审阅了年度相关议案和报告,对各项议案和报告均同意和认可 |
2023年8月11日 | 审议《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 认真审阅了半年度报告并同意和认可 |
2023年10月24日 | 审议《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 认真审阅了三季度报告并同意和认可 |
2.出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情况
召开时间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2023年4月26日 | 审核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所披露薪酬和2023年度拟发放薪酬标准 | 认真审阅了相关薪酬议案并同意和认可 |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2023年,本人没有提议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本人认真审阅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并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就年报审计工作情况、重点事项等进行了沟通,认真听取、审阅了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就审计总体安排提出了意见。同时,本人认真审阅公司财务报表,代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会计师事务所发出督促函,督促会计师按计划出具审计报告,保证公司年报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3年,本人通过参加业绩说明会和股东大会与中小股东进行交流,了解中小股东对公司的意见和建议,并积极向公司反馈,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六)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2023年,本人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机会及其他时间,通过电话、现场等方式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流,全面了解公司日常经营发展、财务管理和规范运作情况,关注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执行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为公司发展提出合理建议,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本人2023年度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符合相关监管规定。
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和交流,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完备条件和充分支持,不存在影响本人发挥独立作用和发表意见的情况。
(七)培训与学习情况
2023 年度,本人认真学习《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特别是对于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和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入学习和领会文件精神。同时,积极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山西证监局、山西省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相关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履职意识,明确了履职重点,提升了履职水平。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公司关联交易事项按照程序履行了董事长审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相关关联交易在市场经济原则下公开、公平、合理地进行,交易价格合理、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情况
2023年,公司未发生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3年,公司未发生被收购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3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认真编制并按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6日、5月29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继续聘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人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符合法律法规有关开展业务要求,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要求开展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恪守职责、保质保量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公司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3年,公司未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3年,公司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因工作需要,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本人认为本次聘任人员具备任职资格,提名、表决和聘任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副总经理聘任事项。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
对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认为公司2023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标准合理,符合公司实际状况和同行业水平,有利于调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
2023年,公司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无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事项,无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期间,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审慎、忠实、勤勉地履职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2024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以认真负责和审慎态度行使独立董事权利、依法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紧紧围绕公司全年工作任务和发展目标,充分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经理层进行有效沟通与配合,从自身专业化角度,为公司经营发展和规范运作献计献策。同时,加强与年审会计师交流,亲自参与重点审计事项,确保审计程序到位,强化履职责任,全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质量,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赵引贵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文利)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向股东大会提交《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3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有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客观、公正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王文利,汉族,1968年8月出生,专科学历,高级经济师、会计师。曾任云南CY集团有限公司运营主管,云南云机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财务总管;现任四川师范大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艺术学项目财务顾问。2022年12月至今任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任职期间未受到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也没有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有关独立性要求。为此,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和3次股东大会,本人按时参加了公司召开的各次董事会,列席了股东大会,能够积极参与讨论和研究,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和报告,客观、独立地发表意见。
公司各次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会议决议及审议事项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重大事项未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
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情况。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 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参加 通讯会议次数 | 参加现场会议 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王文利 | 6 | 6 | 4 | 2 | 0 | 0 | 否 | 3 |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4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和1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亲自出席各次会议,发挥自身专业知识,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勤勉履行职责。
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各项议案未提出异议,均表示同意,没有反对、弃权情况。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1.出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情况
召开时间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2023年4月10日 | 与年审会计师就年审事项进行沟通 | 与年审会计师进行充分沟通和交流,对于会计师年度审计工作给予肯定,对其形成的公司2022年度初步审计意见表示认可 |
2023年4月26日 | 审议:1.《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2.《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3.《关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2022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4.《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5.《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6.《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7.《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 认真审阅了年度相关议案和报告,对各项议案和报告均同意和认可 |
2023年8月11日 | 审议《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 认真审阅了半年度报告并同意和认可 |
2023年10月24日 | 审议《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 认真审阅了三季度报告并同意和认可 |
2.出席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情况
召开时间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2023年9月27日 | 对公司聘任副总经理提出合理建议 | 认真审阅了相关人员任职条件与资格并同意和认可 |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各期定期报告和财务报表,保持与公司内审机构和年审会计师的良好沟通,就年报审计工作、关键审计事项等进行了沟通,认真听取、审阅了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并提出了意见。在年报审计中关注工作进展情况和审计程序,认真审阅财务报表,督促会计师按计划出具审计报告,确保年报审计工作顺利完成。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关注投资者网上评论,进一步了解中小股东对公司的意见和诉求,不断加强与中小股东交流,从个人专业角度向公司进行反馈,积极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六)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安排,采取现场考察、电话了解等方式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交流,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规范运作和企业发展情况,重点关注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情况,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从个人专业角度积极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促进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度,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符合相关监管规定。
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和交流,积极配合本人工作,为本人履职提供了良好条件和充分支持,不存在影响本人发挥独立作用和发表意见的情况。
(七)培训与学习情况
2023年是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关键年,证监会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于2023年9月正式实施,本人高度重视,积极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山西证监局和山西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相关培训与学习,进一步提高和夯实履职职责,不断提升履职能力。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按照《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履行了董事长审批程序。相关关联交易在市场经济原则下公开、公平、合理地进行,交易价格合理、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规范性文件要求,认真编制并按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反映了公司各报告期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发展规划和重要事项等情况,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重要信息。本人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会计准则和监管部门相关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6日、5月29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继续聘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人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符合法律法规有关开展业务要求,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要求开展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在工作中尽职尽责、保质保量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公司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未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认为本次聘任副总经理人选具备任职资格,提名、表决和聘任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副总经理聘任事项。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对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本人认为公司2023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标准合理,符合公司实际状况和同行业水平,有利于调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无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事项,无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要求,本着审慎、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各项职责和义务,认真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为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2024年,本人将继续以对公司和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本着诚信与勤勉精神,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沟通,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充分发挥个人专业知识,切实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履行独立董事义务,为公司重大事项、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提供科学合理的决策建议,为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文利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洪潮波)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向股东大会提交《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3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忠实、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了解年度内公司经营与发展情况,充分发挥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有效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洪潮波,汉族,1966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曾任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金融大厦集团公司职员,广东龙虎豹酒业有限公司会计、驻外销售办事处财务主管,深圳市宝安华周电子有限公司会计主管,广东扬帆矿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财务总监;现任湛江市大业建材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财务总监。2022年12月至今任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成员。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未受到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也没有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本人在履职过程中保持了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年度内,公司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和3次股东大会,本人均按时参加了公司召开的各次董事会,列席了股东大会。本人能够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主动了解会议审议事项有关情况,仔细审阅每项议案和报告,提出合理化建议。
公司各次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会议决议及审议事项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重大事项未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情况。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姓名
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 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参加 通讯会议次数 | 参加现场会议 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洪潮波 | 6 | 6 | 4 | 2 | 0 | 0 | 否 | 3 |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年度内,公司共召开1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和1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成员均亲自出席各次会议,在充分了解审议事项的基础上,以谨慎态度行使表决权和发表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各项议案未提出异议,均表示同意,没有反对、弃权情况。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1.出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情况
召开时间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2023年4月26日 | 审核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所披露薪酬和2023年度拟发放薪酬标准 | 认真审阅了相关薪酬议案并同意和认可 |
2.出席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情况
召开时间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2023年9月27日 | 对公司聘任副总经理提出合理建议 | 认真审阅了相关人员任职条件与资格并同意和认可 |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年度内,本人没有提议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年度内,本人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和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年报审计工作、重点关注事项等进行了沟通与交流,积极了解和关注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进展情况,认真审阅各项报告,确保年度审计工作正常推进。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年度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关注投资者网上意见,加强与公司中小股东沟通和交流,积极了解中小股东关注事项并向公司进行反映,为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发挥自身作用。
(六)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年度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和其他安排,以电话交流、现场考察等方式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有效沟通,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和企业发展等方面情况,及时获知公司重大事项进展,独立行使相应职权,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发挥自身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科学管理和高效决策。2023年度,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符合相关监管规定。
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和交流,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完备条件和充分支持,没有影响本人发挥独立作用和发表意见,不存在影响本人履职的情况。
(七)培训与学习情况
年度内,本人认真学习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深入领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精神,积极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山西证监局、山西省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有关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相关专题培训,进一步明确履职责任,提升专业知识水平,强化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年度内,公司关联交易在市场经济原则下公开、公平、合理地进行,按照《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的审批程序,均履行了董事长批准。相关交易价格合理、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需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情况
年度内,公司未发生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年度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年度内,本人认真审议了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各项报告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年度内公司财务和内控状况。通过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本人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会计准则和监管部门相关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年度内,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6日、5月29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续聘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人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丰富的从业经验和较强的业务能力,符合法律法规有关开展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要求。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勤勉尽责、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了公司年度审计,公司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年度内,公司未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年度内,公司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年度内,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本人认为本次聘任人员具备任职资格,符合公司管理需要,相关提名、表决和聘任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人同意公司此次副总经理聘任事项。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
对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本人认为:公司2023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标准合理,符合公司实际状况和同行业水平,有利于调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
2023年,公司无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未发生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事项,没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本人按照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规范性文件要求和《公司章程》等各项规章制度,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职责,认真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和重大事项相关议案,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知识和独立董事作用,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和发表相关意见,积极维护了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起到积极作用。
2024年,本人将不断加强对法律法规和独立董事履职业务知识学习,进一步提高自身履职能力,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各项职责,充分运用个人专业知识和经验,更好地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发展。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洪潮波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受公司董事会的委托,向股东大会提交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请审议。
一、公司主要会计政策
1.公司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2.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华晨电力股份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华熙矿业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灵石银源煤焦开发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山西康伟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华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华衍物流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华泰矿业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北京德泰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永泰国际(亚洲)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澳大利亚永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陕西永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及公司分公司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灵石装备制造分公司、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流分公司2023年末财务状况及2023年度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均纳入公司合并报表。在合并过程中,公司内部的所有重大往来及交易均已抵销。
3.主要税项:增值税按销售收入的13%抵扣进项税后计缴,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的25%计缴。
4.利润分配
公司净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2)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3)按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向股东分配股利。
二、公司资产情况
截止2023年度末,公司拥有资产总额107,082,816,233.39元,比上年度末103,861,214,352.46元增加3,221,601,880.93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46,387,006,791.01元,比上年度末44,018,180,525.19元增加2,368,826,265.82元。
三、主要经济指标
1.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营业收入30,119,651,314.24元,利润总额3,426,693,763.44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65,702,453.59元。
2.2023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1,393,012,767.58元。
3.主要财务指标
每股收益(元/股) | 0.102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0124 |
每股净资产(元) | 2.0878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316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元/股) | 0.1062 |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业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证。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受公司董事会的委托,向股东大会提交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请审议。
一、预算编制说明
本预算报告是以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为基础,根据公司2023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2024年度生产与经营计划,本着谨慎性的原则,在分析公司所处行业发展现实状况的基础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编制。
二、预算编制的基本假设
1.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经济政策无重大变化;
2.国家现行主要税收政策及银行信贷利率无重大变化;
3.公司主要经营所在地及业务涉及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4.公司所处行业形势及市场行情无重大变化;
5.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投资计划能够顺利执行,不存在因资金来源不足、市场需求或供求价格变化等使各项计划的实施发生困难;
6.公司经营所需的原材料、劳务等资源获取按计划顺利完成,主要产品的市场价格、供求关系无重大变化;
7.公司现行的经营与生产结构、管理层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发生重大变动;
8.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不可预测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三、2024年主要预算指标
经公司测算,2024年公司主要经营和财务指标如下:
1.煤炭产量1,200万吨以上;
2.煤炭销售量1,200万吨以上;
3.发电量375亿千瓦时以上。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受公司董事会的委托,向股东大会提交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请审议。
一、公司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证,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65,702,453.59元,每股收益0.1020元;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271,405,755.90元,提取盈余公积金427,140,575.59元,加上以前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7,548,747,587.27元,2023年度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11,393,012,767.58元,资本公积金13,841,873,578.30元。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55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2,217,764,14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2,197,702.80元;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5.39%。若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2023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65,702,453.59元,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122,197,702.8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及自身经营情况
公司所处煤炭、电力行业是国民经济重要的基础性能源行业,在当前能源转型期间煤炭和火电仍然是我国最重要、最稳定、最安全、最可信赖的基础能源,作为国家能源安全的“压舱石”和“稳定器”,在建设新能源体系中发挥着兜底保障作用。随着国家 “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实施,新能源产业不断加快发展,对于煤炭和火电消费需求增长将逐步放缓,传统煤炭、电力企业也将加快推动向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自2020年12月底完成重整以来,公司已恢复正常生产经营,但企业信用和融资功能尚未完全修复,仍处于重整后的恢复发展阶段。目前,公司立足能源资
源禀赋优势,深耕煤电主业,充分发挥焦煤核心供应商、电力区域保供主力军作用,煤炭业务稳产增效、保持良好经济效益,电力业务抢发电量、效益持续改善,海则滩煤矿项目加快建设、储能项目建设有序推进,确保了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按时还本付息和发展持续向好。
(二)公司盈利水平、偿债能力及资金需求
2023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1.20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66亿元。公司虽然实现盈利,但目前融资功能尚未完全修复,偿还债务、维持再生产和重点项目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于公司经营性现金流。截至2023年末,公司有息负债本金余额411亿元,根据公司重整方案及子公司债务重组协议,预计2024年需偿还债务本息约54亿元。自2018年7月5日发生债务违约以来至2023年12月末,公司为履行重整和重组方案中还本付息要求,已累计现金偿还本金185.34亿元、以股抵债偿还本金174.42亿元、支付利息119.44亿元,共计
479.20亿元。
后续,公司将进一步夯实煤炭与电力主业,不断提升经营业绩,保持经营性现金流稳定,并将不断加大资金筹措力度,按时偿还到期债务,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三)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生产经营、偿还债务及重点项目建设,以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稳定,优化债务结构,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长期盈利能力,有利于实现公司股东的长期回报。 (四)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公司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同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为股东参与股东大会决策提供便利,保证所有股东享有平等权利表达意见和诉求,并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单独披露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公司将在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之前召开业绩说明会,就公司经营发展、现金分红等情况与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
(五)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安全战略和“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聚焦能源主业、扎根实业,坚持“煤电为基、储能为翼”发展战略,不断夯实煤炭与电力主业基础,加快海则滩煤矿重点项目建设,全面推进煤电一体化发展,进一步增
强抵御市场波动和行业周期性风险能力,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水平;同时,有序推进储能产业发展,形成新质生产力,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将确保生产经营稳定、发展持续向好,努力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和整体价值,以实现对公司股东的长期回报。公司将认真贯彻与落实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和证监会《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等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政策精神,积极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结合公司实际,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影响,积极进行现金分红安排,与公司股东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成果,确保满足现金分红监管政策要求,更好地回报公司股东。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受公司董事会的委托,向股东大会提交《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请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7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注册地址为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59号盐业大厦7楼。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王晖先生,2023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41位、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4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41人。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1,828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77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2,683万元;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54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建筑业、卫生和社会工作业、综合业等,审计收费共计7,656万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纪律处分。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涉及人员11名,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孔令芹女士,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1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赵燕燕女士,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起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2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军先生,199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1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孔令芹女士、签字注册会计师赵燕燕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军先生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孔令芹女士、签字注册会计师赵燕燕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军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2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80万元,两项合计280万元。审计收费定价原则:审计收费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审计收费。
二、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是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确定聘任的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一年来,该所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对公司的财务报告、经营情况、资产状况和财务收支等情况进行了客观、公正地审计和验证,并为公司的相关业务提供了咨询服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出具的内控审计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状况。现聘期已满,聘期内双方合作良好。根
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为保持公司财务信息的可连续性,本着规范运作、方便工作的原则,决定继续聘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28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2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80万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聘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要求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受公司董事会的委托,向股东大会提交《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请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薪酬制度的规定,结合2023年度公司实际情况和董事履职情况以及制订的2024年度经营目标,同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现拟定2024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一、2023年度董事薪酬执行情况
姓 名 | 职 务 | 性别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取得的 报酬(万元) |
王广西 | 董事长 | 男 | 现任 | 200 |
窦红平 | 常务副董事长 | 男 | 现任 | 200 |
常胜秋 | 副董事长、总经理 | 男 | 现任 | 200 |
王 军 |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 男 | 现任 | 195 |
涂为东 | 董事、副总经理 | 男 | 现任 | 195 |
赵引贵 | 独立董事 | 女 | 现任 | 20 |
王文利 | 独立董事 | 女 | 现任 | 20 |
洪潮波 | 独立董事 | 男 | 现任 | 20 |
二、2024年度董事薪酬标准及发放办法
1.独立董事薪酬采用津贴制
独立董事2024年度津贴标准为16万元整(税后)/年,按季度平均发放。
2.董事长、副董事长薪酬
董事长、常务副董事长、副董事长实行年薪制,基本年薪140万元、绩效年薪60万元。
3.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董事薪酬
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董事实行年薪制,基本年薪136.50万元、绩效年薪
58.50万元。
4.董事参加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以及与履行董事职责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公司相关制度与本议案不一致时,以本议案为准。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受公司监事会的委托,向股东大会提交《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请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薪酬制度的规定,结合2023年度公司实际情况和监事履职情况以及制订的2024年度经营目标,同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现拟定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如下:
一、2023年度监事薪酬执行情况
姓 名 | 职 务 | 性 别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取得的 报酬(万元) |
曹体伦 | 监事会主席 | 男 | 现任 | 195 |
朱新民 | 监 事 | 男 | 现任 | 0 |
杨明才 | 监 事 | 男 | 现任 | 100 |
崔海良 | 监 事 | 男 | 离任 | 52 |
二、2024年度监事薪酬标准及发放办法
1.监事会主席薪酬
监事会主席实行年薪制,基本年薪136.50万元、绩效年薪58.50万元。
2.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监事薪酬
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监事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行政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并结合绩效考核情况执行,不另行发放监事薪酬。
3.监事参加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以及与履行监事职责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公司相关制度与本议案不一致时,以本议案为准。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
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已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进行披露,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时,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亦刊登在同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