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龙地产:关于变更2023年度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2023年度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进行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近日,公司收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变更2023年度审计签字会计师的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签字会计师变更情况
北京兴华作为公司2023年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指派卜晓丽女士、裴士宇先生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因项目安排变更,现指派李翠玲女士接替裴士宇先生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完成相关工作。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卜晓丽女士、李翠玲女士。
二、本次变更签字会计师人员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翠玲女士,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2年开始在北京兴华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
李翠玲女士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北京兴华出具的《关于变更2023年度审计签字会计师的函》,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北京兴华《关于变更2023年度审计签字会计师的函》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