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坛生物:独立董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4-25  天坛生物(600161)公司公告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4月21日在昆明会议室召开,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次会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及提名第九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一)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经审阅董事会候选人简历等材料,未发现其中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上述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确定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独立意见

(一)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依据独立董事承担的职责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有利于调动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事项的独立意见

考虑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需要,同意公司以2022年末总股本

1,647,809,53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元(含税),分红总金额82,390,476.90元(含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现金流量状态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继续保持平稳健康发展。为推进公司战略规划的实施,公司未来运营资金需求将逐步增加,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将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业绩提升,将有利于形成对股东长期、持续、稳定的投资回报。

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事项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同意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相关审议程序及内容合法、有效。且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

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情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包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董事会审议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确认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修订并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等常关联交易议案,现就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董事会在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采取了回避表决。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本次会议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及资源的合理配置;

(三) 本次会议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的交易定价公允合理,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同意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确认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修订并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对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

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财务”)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能够严格按照监管规定经营。公司与国

药财务之间的关联存贷款等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和发展需要,遵循公平、自愿、诚信的原则开展,不存在影响公司资金独立性、安全性的情形,不存在被关联方占用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关于对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八、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2年度,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

九、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要求,公司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宏广、顾奋玲、方燕

2023年4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